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五万元可在厦门落户? 警方:户口不能买卖!

2018-12-16 08:46  廖闽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廖闽玮)花5万元钱可以在厦门落户,有这种好事?近日,市民肖女士说,自己的邻居称可以办理,结果几个月过去,事没办成,钱也不肯悉数退还。

肖女士家住寨上,今年7月,邻居吴女士对她说,自己已托人办理了厦门落户手续,花了几万元钱,问她是否也要办。肖女士说:“我持有厦门居住证时间虽然满五年,可是中间有停了二十几天没有办理,所以严格来说不算连续持有。但她说,对方肯定有门路,不然不敢收那么多钱。”并且,吴女士还在微信中说,思明区的嘉莲、鹭江、筼筜等7个派出所都可选择。

于是,今年7月31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书。协议中约定,先支付意向金两万五千元,45天到60天内办理好《准迁证》,办好后再支付两万五千元,如未能办好则退还意向金。此外,吴女士及其丈夫还要走了肖女士一家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孩子的出生证等证件。

可到了9月18日,吴女士却说“事情不太好办”,到了11月更直说“办不了”。肖女士要求退还意向金和证件,对方却一直拖着。“11月16日那天,我有事急着用证件,他们还是不还,我就报警了。”肖女士说:“对方见我报了警,才归还证件,钱还是没退。”12月1日,吴女士向肖女士退还了5000元,但剩余的两万元至今还没退。

本报记者先后致电吴女士和她的丈夫熊先生。吴女士称,这件事都是自己的丈夫在处理。记者多次拨打熊先生的电话,但一直未能接通。据了解,肖女士目前正在准备起诉事宜,本报将对此事保持关注。

提醒

户口不能买卖请走正规途径

警方表示,根据调查情况,建议肖女士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此事。同时,警方提醒市民,办理落户事宜请走正规途径,到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说,由于户口不能买卖,因此私人签订的办理落户合同是无效的,乙方应当退款。如果乙方拒绝退款,也建议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