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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一次性取消28项证明 百姓办事更方便

2017-07-14 08:58:49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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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在清理各类烦扰群众的证明问题中,《若干措施》提出坚决取消四类“烦民”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积极探索“承诺+监管”方式。明确取消28项公民在申办涉及司法行政各项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证明,其中有7项“证明改为承诺”(见对照表)。

据介绍,“减证便民”的受益群体除了普通公民外,重点突出了方便港、澳、台同胞办事,同时也方便了老年人、军人军属、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中的申请人。取消的证明事项多数已经在探索和实践,以文件的形式出台,既符合李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也回应了百姓的关切和服务需求。

“谢谢你们提供这么多帮助,让我的案件办理得这么快捷、高效!”驻地在海南省某县的现役部队军官徐某对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原来,今年1月,徐某因公出差到厦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住院治疗后康复出院。现因工作需要,徐某需返回部队,但交通事故的理赔和伤情后续治疗等尚未处理。5月2日下午,徐某来到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得知情况后,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仅用30分钟即办结申请、审核、审批、指派、承办律师对接等系列工作,为徐某提供了“一站式”的法律援助。

针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行特快办理,此举旨在依法积极协助部队处理官兵及其亲属涉法问题,有助于积极推动厦门市、区的双拥模范创建工作。

《若干措施》要求,各窗口单位、各业务部门要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大服务方式创新力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要加快区域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医患纠纷调解、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便民办事窗口功能升级,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马上就办”,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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