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向法院申请最快当日可取

2017-06-24 08:09:31谭欣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如何证明“我已经离婚”?现在,只需一张A4纸一半大小的文书,就与几十页的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证明效力。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外透露,近期他们出具了全市首份“离婚证明书”。

我国离婚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是夫妻双方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的是“离婚证”;后者是到法院打官司离婚,当事人只能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格式化的离婚证相比,判决书记载的信息要丰富许多,诸如离婚原因、家事矛盾、财产分割等个人隐私,都可能被包括在内。

这就导致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生活中时常遭遇尴尬:碰上需要证明个人婚姻状况的场合,比如办签证、买保险等,他们只能拿出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离婚事实,有时甚至还要提供复印件。证明是证明了,可大量个人隐私也被迫暴露了。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更好地服务当事人,福建省高院下发《关于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诉讼离婚,就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近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吴先生的申请,当天就出具了全市首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可以直接作为当事人到有关机关办理日常事务的婚姻状况证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王小兰告诉记者,当事人只要向离婚案件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过核实,最快当天即可领取离婚证明书。文书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只交代双方婚姻关系自何时起终止,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隐私权。这既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便利,也是厦门司法改革和创新实践的又一成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