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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当“董事长”还称上当? 企业产权存隐患

2017-06-07 09:03  朱黄陈捷林毅彬陈巧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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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们”:“我们上当了!”

为购房而注册的公司,是由融信推荐给购房者的几家财务咨询公司代办的。购房者们只是把身份证及相关资料交给融信的销售人员。

公司很快注册下来了,公司经营领域让购房者们啼笑皆非——上班族谢女士,发现自己开的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做化妆品的刘女士,领到的是“摄影工作室”的执照;做贸易的李先生,开的是“纺织品经营部”;做文秘的王女士,领到了“金融公司”……“连注册空壳公司都不能稍微走点心,起码得跟我们本来从事的领域有关联,你让我开摄影工作室?我哪会玩摄影啊?!”从事化妆品业务的刘女士,拿着自己为购房而注册的营业执照,哭笑不得。

4月份起,已经成为融信海上城业主的这些“董事长”,陆续接到了为企业产权房缴税的通知。“分为从价和从租两种,按总价100万元的房子算,从价的半年缴一次,一次交约6000元。如果租出去从租的每个月是200多元。”陈女士说,“房子如果是自己住的话,相当于每个月交近1000元,这跟租房子也差不多了。如果是租出去,我缴完了税,等于掏腰包帮别人买一套廉租房了。”

业主陈女士说:“融信诱导大家注册空壳公司来购房,我们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赚钱来养这家空壳公司,而且成本费用逐年上升,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房产证到手后,业主们发现企业产权已不能转为个人产权了。“空着交税、出租交税,自住还得交税!我们上当了!”业主们如梦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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