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多起官司因物价上涨子女要求追加抚养费

2016-10-30 09:44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物价上涨,孩子的抚养费也要上涨吗?近日,厦门有好几位妈妈带着子女到法院状告父亲,起诉认为物价上涨,孩子的开支也在增长,要求父亲追加抚养费。

离婚时约定好的抚养费,还能不能再调整?物价上涨,抚养费又该怎么涨?涨多少才合适?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整理了三个起诉请求抚养费上涨的官司,并请律师进行分析解读。

案例1

9年不涨,爸爸被告上法庭

“物价上涨,抚养费不能9年不变,也该涨了!”近日,晓菲(化名)在离婚多年之后将前夫告上了法庭。她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代女儿起诉,要求提高抚养费。

原来,2007年晓菲与前夫阿毅(化名)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跟随晓菲生活,阿毅每月支付抚养费750元。

晓菲说,随着物价上涨,加上女儿学钢琴、参加课外辅导等开支,当初每月750元抚养费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晓菲还说,前夫事业有成,应该每月承担5000元的抚养费,另外已经产生的学习培训费用,他也应承担一半。

不过,被告阿毅答辩说,他认为参加补习培训只是晓菲单方面决定的,应该自行承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