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房产中介费随房价高涨被质疑 调查:厦门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6-11-09 09:14:28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金龙)今年10月份以前,厦门房产几乎是翻倍地上涨,这也直接导致二手房产中介费的高涨,十万甚至几十万的房产中介费成了几乎所有购房者必不可少的一笔开支。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决定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随后,厦门也放开二手房中介费的政府指导价,开始实施市场调节价至今。随着房价的高涨,中介费也跟着水涨船高,不少购房者声称,10多年来,房产中介做的服务内容并没有随着房价上涨而变化,而中介费却涨了几倍甚至十几倍,这钱交得有点“冤”。

购房者中介费随房价上涨不合理

2016年春节一过,厦门房价“嗖嗖嗖”一直往上涨,想要换房的黄女士也加入了购房大军,一套价值为400万元的房子,中介费按房价的2.5%计算便要缴纳十万的中介费。而她在2009年买的价值70万的房子,中介费也才17500元,相差超过5倍。她觉得中介做的无非就是提供房产信息、带购房者看房屋,以及办理过户手续而已,购房者多付的4倍多的钱买来的服务却未见有什么不同。

黄女士表示,“中介在前期带我看房子的时候,确实很辛苦,但在成交之后经历的每个阶段,包括房屋评估、房屋审核、资质审查等,都是一些流程而已,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金量,感觉非常不值,非常不合理。我自己经历这个买卖之后,觉得我在业务上都不会比中介业务员差。”类似黄女士想法的购房者目前有非常多的人。

中介机构房价2.5%的中介费并不高

对于目前动辄十万以上的房产中介费,很多购房者都抱怨过高。据了解,在2014年政府放开指导价实行市场定价时,一些网络公司就尝试用0.5%中介费来占领市场,可惜没多久又上调回到了1.5%,与传统中介差距并不明显。

厦门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告诉导报记者,动辄十万甚至几十万的中介费,并不是只交给了经办人,每一次的交易都需要公司调配不少人力,国外有些国家除了收取中介佣金外,还收取一定的交易保障服务费。

傅强进一步解释说,由于二手房交易的复杂性质,一旦出现纠纷,赔偿的金额非常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不是中介费能够覆盖的,因此厦门2.5%的中介费是在情理之中,毕竟公司是要盈利的。

厦门濠鑫房屋代理负责人黄女士从事房地产行业已有十几年的时间,切身感受到厦门房价的迅猛上涨,她认为,购房者往往只看到自己付出的中介费,却没有看到,房产中介公司的店租、员工工资也在跟着房价上涨而上涨,再加上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往往一个小区就有四五家房产中介门店,使总的运营成本不断上涨。所以目前向客户收取1%多的中介费并不高。

调查厦门目前实行市场调节价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林永洪告诉导报记者,2014年8月,厦门调整了一次房产中介费,从之前实施的政府指导价,至调整后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厦门市场房产中介费价格目前主要在1%-2.5%不等,2.5%就是政府规定的上限。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厦门这一收费标准不高也不低,比如深圳的中介费率限额为3%,北京的为2.7%,南京的为2.4%,上海的为2%。

他表示,厦门一些大型房产中介机构自2014年后一直在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未来,厦门或将试行套餐点单式报价,打破了以前单一的报价模式。也就是说,客户根据自己所需要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关费用,这有利于从原先的价格战向服务战转变。

支招购买前可跟中介机构“还价”

陈先生是个房产投资者,买房卖房经历不少,谈起房产中介费颇有心得。他说,每家房产中介机构的中介费均不同,他付过的中介费高的有2.5%和2%,低的有1.5%和1.0%,更低的仅为0.8%。

导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链家房产中价还价的空间少,其他像高鹏、锴诚等厦门大型房产中介连锁机构都有一定的“议价”空间,而小型中介机构甚至可以打到3折。

陈先生建议,购房者在看房屋前要跟房产中介人员协商好中介费,以免后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目前由于政府调控,大部分购房者都在观望,这时,就可以和房产中介机构“大杀价”。

据了解,国外早已有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公开体系,而国内目前尚没有,在中介交易过程中也没有信息披露制度,都需要买家自己去收集和甄别。

值得提醒的是,厦门目前的房屋中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只提供一个市场上限调节价,即双方各支付房款的1.25%或由一方支付房款的2.5%,具体由中介公司和购房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千万不要中了中介公司谎称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套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