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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不差钱却把儿子告上法院:妈想与你同住

2016-10-21 20:16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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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杨长平)80岁的老太太将家中排行老三的儿子告上法院,她称不要钱,只渴望儿子的陪伴,请求法院能够支持她的诉求。这样的纠纷在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还是头一回出现,近日,家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老太太的诉求。

【诉求】

老麻烦老大不太公平,老三也要尽责任

阿娣(化名)和老伴育有四个儿子。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赡养的问题随之而来。为此,2012年5月,四兄弟坐下来协商,决定由老大和老四共同赡养父亲,老二和老三共同赡养母亲。四个人还签了书面协议作为凭证。这份协议也征得了阿娣和老伴的同意。没想到的是,协议签订两年后,老二先离世了,这样一来,照顾母亲的责任主要落到老三志强(化名)的身上。

但阿娣告诉法官,老三对她关心太少了,她和老伴一直和住在鼓浪屿的大儿子同住,久而久之,她觉得老麻烦大儿子不太公平,所以她希望老三能够遵守协议,履行赡养她的义务。

一开始,阿娣的诉求是,要求志强照顾她,并承担她的生活和医疗费用。但开庭时,老人变更了诉求,只要求老三把她接到家里同住。

老三志强今年50多岁了,在法庭上,他坦承:“这两年对老人家关心不够。”他也承认当时四兄弟签订的协议,不过他说:“我不是不愿意尽赡养义务,而是无能为力。”

志强说,他们一家三口居住在老市区的公房里,儿子都30岁了,他认为老母亲来同住并不是最佳选择。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阿娣多次向法官表示,她不是缺钱花,志强不需要付钱给她,但她希望儿子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多一些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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