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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楼房而建的小石屋遭强拆 居委会:属历史违建

2016-08-27 17:40  廖可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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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除后,现场已成一片平地。

社区图纸上的沙坡尾86-88号楼房式样,边上的小屋即许女士所说的小石屋。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廖可)“我们的那个小石屋,刚刚被人用推土机推平了!”8月20日中午,一通电话让正在上班的许女士惊出了一身冷汗。

许女士说,小石屋是依附沙坡尾86-88号的楼房而建的,该楼房的业主曾女士为了翻建,便开始拆房子,最后竟把小石屋也一同拆了。

许女士称,小石屋是她家的财产;曾女士则说,对方并没有小石屋的产权。记者从沙坡尾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小石屋属于历史违建。律师表示,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拆除都应当由行政机关进行,任何公民不得擅自拆除。

【反映】

公公承包海洋公司水泵站 就地建起了小石屋

日前,记者在沙坡尾看到,小石屋的所在地已成了一片平地。许女士说,那个小石屋是由石头墙围成的简易小屋,以前她公公居住在里面,公公过世后屋子归她丈夫郭先生所有,平时用于堆放杂物,屋子面积为3平方米。

许女士说,这里原本是海洋实业公司的一个水泵站,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专门为渔船供水,后来承包给她的公公,公公就地建起了石屋,并一直生活在这里为渔民服务,“所有维护费用都是他出的,所以屋子就是他的。”

许女士说,小石屋是依附沙坡尾86-88号的楼房而建的,但是产权并不属于该楼房的业主所有。

相关部门告知暂时不能拆 “他们趁中午没人直接拆了”

“86-88号原本是一位老华侨的房子,前几年卖给了曾女士一家。前两个月,她们忽然准备翻建房子,连同我们的石屋也要一起拆,我们就急了。”许女士说,当时她的丈夫郭先生发现后及时制止,双方就此事协商,因对方只承诺赔偿1万元,未达成一致。

“曾女士说小石屋是86-88号的一部分,但我们这里有海洋实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也有红线图。”许女士拿出一张纸,上面是现已解散的海洋实业公司留守人员开具的证明,注明屋子原为该公司的水泵站,长期承包给许女士的公公作供水用。

许女士说,相关部门曾告知86-88号的业主,暂时不能拆除此争议石屋,但石屋还是被强行拆除。“当时我在岛外上班,他们趁中午没人直接把屋子拆了。”许女士报了警,目前厦港司法所和沙坡尾社区也已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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