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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十几年未领结婚证 “丈夫”死后财产起纷争

2016-07-21 11:42  陈佩珊 林以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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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 (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林以芳)只按老家风俗办了婚礼,同居十多年却始终没有登记结婚。丈夫工作中意外身亡,“妻子”却被告知无权获得赔偿款。本期我是“和事佬”走进灌口司法所,看看他们如何处理这起复杂纠纷。

丈夫意外身亡,作为“妻子”却被告知无权参与调解,无权获得赔偿款。这一切,只因两人同居十多年却未登记领证。“妻子”如何证明自己就是妻子?如何取得丈夫的死亡赔偿?近日,灌口司法所成功调解了这起复杂纠纷。

丈夫工作中身亡

阿辉是名模板工人。上个月,在为灌口镇某村村民新房钉模板时,阿辉不慎从3楼坠落,身受重伤。房东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及110求助,但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阿辉已经死亡。

阿辉的意外死亡给“妻子”阿晓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事发后,阿辉的亲属陪同阿晓踏上了索赔之路。他们多次找房东、包工头要求赔偿,但都以失败告终,双方甚至发生了冲突。无奈之下,阿晓等人向灌口司法所求助。

咨询过程中,新的问题出现。灌口司法所调解员发现,阿辉和阿晓虽按老家风俗办了婚礼,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换句话说,阿晓不是阿辉法律认可的配偶,无权获得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阿辉无子女,父母已故,如果调解成功了,赔偿款也将交由阿辉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其三个弟弟和一个姐姐来分配。丈夫意外身亡,作为“妻子”还得不到赔偿,这一消息对阿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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