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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员工试用期间怀孕向公司汇报 4天后被迫离职

2016-07-18 18:38  廖可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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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将怀孕消息向公司汇报,4天后就被迫签了离职表

公司员工以个人身体不适为由主动请辞,非公司辞退

章小姐告知公司领导怀孕的消息

 

厦门晚报讯(记者 廖可)昨日,市民章小姐反映称,她在试用期间怀孕后,将该消息向公司汇报,结果4天后就遭到辞退。章小姐说,公司直接拿离职表让她签,还强迫她写下“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字。

员工讲述

试用期间突然怀孕,向公司领导汇报

章小姐告诉记者,今年5月16日,她入职厦门仕泰乐进出口有限公司,这是一家生产销售鞋子等产品的公司,她与该公司签了3年合同,岗位为“淘宝运营”,3个月试用期后即可转正,“当时觉得挺幸运,能进入这家公司,就想着好好干。”

最近一段时间,章小姐感觉胃口差、厌食挑食,以为得了肠胃方面的疾病,去医院一检查,却是怀孕了,这令她十分惊喜,又有点茫然失措。仍处于试用期内的她,决定先向公司领导报告此事。于是,7月11日这天,她在QQ上向领导汇报工作时顺便说了自己怀孕的事,领导未就此事回复,这令她有些不安。

公司坚持要马上签字,“不签就不让出大楼”

7月15日下班前的5分钟,运营部的同事忽然拿着离职表、工资表和一份承诺书找到章小姐,要她当场填写,章小姐一下子蒙了。她询问,为何公司要辞退自己?这位同事先是称章小姐在与策划公司的对接工作上有瑕疵,后又说章小姐不会英语,与外资方沟通不畅。这些说法均当场遭到章小姐的反驳。最后,同事才说出了理由——辞退她是因为她怀孕了,这令章小姐十分震惊。

章小姐说,她怀孕之后,曾听闻一些传言,说怀孕的员工会被这家公司辞退,而且之前已有好几个人遭遇过这种事,当时她不相信,没想到自己就遭遇了。

由于事发突然,章小姐想先思考之后再签字,但那个同事坚持要她马上签字,“要是不签,就不让出公司大楼”。无奈,章小姐只好签了字。她说,当时她在离职表上写明是因为怀孕被辞退,同事不允许她这么写,强迫她写下“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字,还签了一份不能透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承诺书,最后才结算了工资,让她回家。

回家之后,章小姐越想越气。“明明我工作上并没有差错,他们凭什么以怀孕为由辞退我?”

公司回应

不可能辞退怀孕员工,有很多孕妇最终都回归岗位

今日上午,厦门仕泰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对此事作出了回应,该负责人表示,章小姐的离职是她接手处理的。“章小姐当时是自己以个人身体不适为由,提出辞职的。”该负责人说,事实并不是章小姐所说的公司以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而是章小姐主动请辞,公司才替她办理了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有章小姐以个人理由请辞的离职协定。

对于章小姐所说的“怀孕的员工会被公司辞退”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我们公司有很多孕妇,去年到今年有6名孕妇回归岗位,包括我们领导也正在哺乳期,不可能会发生这种事。”

对于离职协定一说,章小姐称她7月15日确实签了一份以个人理由请辞的协定,但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签的。“当时我不签,他们就不让我出公司大楼,我实在害怕才签的。”对此说法,仕泰乐公司予以否认。

律师说法

女员工怀孕期间

公司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

章小姐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厦门仕泰乐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第11条规定,公司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12条规定,即使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被公司辞退,公司也必须给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第15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

记者了解到,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也明令禁止公司在女员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池加新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被公司以怀孕为由辞退。即使在试用期,公司以不符合条件为由要辞退员工,也要对具体不符合哪些条件、为什么不符合等进行举证,不能随意将员工解职。

目前,章小姐正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不能就这样被莫名奇妙地开除了,一定要维权。”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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