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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定制家具行规遭到市民质疑 出问题不接受退换

2016-07-11 18:19:43张婧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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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声音

是行业不成文的规定

消费者要对自己负责

厦门市定制家居产业协会正在筹备中,一名工作人员说,家居行业定制品在下定单时付全款,以及定制品不退不换,是行业不成文的规定,从定制品市场形成之初就存在了。这样的规定要求消费者对自己负责,同时帮助整个生产、供货链条形成良性运作,对家居企业的发展是有益的。但消费者退换货的诉求成为难题。

律师观点

定制家具存质量问题

消费者有退换货权利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林武说,消费者定制家具,与商家形成的是承揽合同。按照《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些商家由此认为,定制家具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不能要求退货或换货,是对相关法律的片面理解。

《合同法》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定制家具的商家提供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中就包含要求退货换货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徐林武说,下单时付全款属于对支付货款的特别约定,不存在霸王条款的说法,消费者要么接受合同支付全款,要么不接受,要么协商分期付款。一些消费者认为支付时留尾款能保障自身权益,徐林武认为,“留尾款”“货到付款”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障,但这是由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决定的,法律规定方面不作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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