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31日厦门讯(通讯员 兰通富 纪佳华 海峡导报记者曾益航)一个家庭,两人出意外,他们同属一个公司。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近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3月4日,同安工业集中区某公司员工字某琼上班时,手指被机台压伤。一个月后,不幸的遭遇再次降临这个脆弱的家庭,字某琼的丈夫叶某在住宿处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叶某也是该公司的员工。 死者是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某村村民,家属急着让叶某入土为安,考虑到通过司法途径程序繁琐、时间长,家属字某琼自愿主动放弃工伤鉴定,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赔偿15万元。 公司则认为叶某非因工死亡,字某琼是漫天要价,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愿意赔偿2万多元,并要求字某琼通过评定伤残等级,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给予赔偿。字某琼认为公司此举纯属故意刁难,完全为了推脱责任。 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多日,无法达成协议,僵持不下。后来字某琼召集部分亲戚朋友聚集在公司厂房内,公司负责人对此不理不睬。今年4月26日,死者家属万般无奈之下,选择到工业集中区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处理。 案发后,工业集中区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劳动监察等组成联合调解组,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公司愿意一次性支付非工亡和工伤赔偿数额共计5万元,但家属无法接受。之后,家属们情绪激动,将花圈送至公司厂房门口。新民派出所及时介入,调解组再次召集双方协商。 最后,双方被调解员的诚心所感动,达成协议,公司同意向字某琼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费7.5万和非工亡赔偿费6.1万元,共计13.6万,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
相关阅读:
- [ 05-29]厦门一乘客下公交车后不幸被人绊倒 摔成十级伤残
- [ 11-06]无证电工高空摔伤造成10级伤残 介绍人被判担10%责任
- [ 09-24]厦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还将实施新行业基准费率
- [ 01-14]施工路段窨井没盖好 路人回家被"吞"致十级伤残
- [ 09-27]老伯小区浇花竟从采光井掉进车库 摔成十级伤残
- [ 08-01]全面提高工伤职工保障 伤残津贴每月最高多发251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