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电脑、手机、电视还有汽车,这些机器都不便宜,万一出现无故死机、重启甚至无法开机这些故障,消费者是否只能自认倒霉?当然不,因为按照新消法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经营者无法举证无过失,消费者就能获得赔偿。 导报记者从思明工商局获悉,去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半年后,思明区工商局共受理涉及“举证责任倒置”新消法内容的消费投诉948件,其中九成以上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有的品类甚至达到100%! 新电脑一周就死机 商家修理 去年3月21日,消费者李女士在集美杏西路某品牌连锁电器商场以4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新款笔记本电脑。没想到,回家使用仅一周之后,新电脑在连续使用两小时后就会无故重启,有时甚至突然黑屏后便无法正常启动。 “不会买到次品了吧?!”李女士心里嘀咕着。在买电脑之前,她就听朋友讲过,买电子产品要碰运气,如果运气不好买到次品,出现故障还要去鉴定,很难换货,只能自认倒霉。 李女士当即向商家反映,商家为电脑进行了检测,并重装了系统,结果故障依然存在。 又修了3次 电脑还是坏的 随后的10天内,李女士又锲而不舍地多次来到商家,商家检测完以后,免费更换了硬件,先后进行了两次维修,但是电脑依然有问题。李女士当即向12315投诉。 3月31日,杏滨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介入调查,从商场提供的相关资料看,排除了商家故意隐瞒销售问题电脑的嫌疑。 会不会是消费者在使用时安装的软件与操作系统冲突所导致?随后,在工商人员的监督下,商家将该电脑重新安装某品牌最新版正版操作系统后,问题依旧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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