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尚初 通讯员 吕朝明 周军)几天前,市民朱先生在集美某手机连锁店买了一台价值为1600元的品牌手机。付款时,商家直接帮他装上了手机保护壳。 朱先生回家后,因嫌商家赠送的手机保护壳不好看,便把手机保护壳取下,不料,朱先生发现该手机的背面右上角居然有大约3厘米的裂痕。朱先生向商家反映,商家认为朱先生已经离开柜台,可能是自己人为损坏的,并拒绝予以处理。朱先生认为不合理,一气之下便投诉到了12315,要求商家予以换货或退货。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情况调查。经检查,执法人员排除了商家故意销售问题手机的嫌疑,运用新《消法》举证倒置的规定,要求商家提供新手机从生产厂家到其经营地址一路的时间、过程、签收等严谨的证据链,以证明物流运输完好,商家无法举证,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朱先生补偿商家300元,商家为朱先生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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