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 个人自付比例 降至16.62% 厦门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从2009年的24.82%下降到2013年的16.62%。 成效1 医保基金支出增速放缓 自实行复合式付费方式以来,医保基金一直保持收大于支、略有结余的良好运行态势。2011、2013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同比分别减少11.28%、3.97%,其中统筹基金支出增幅同比减少11.76%、4.84%。 成效2 促进医疗费管控 实行复合式付费方式有利于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主加强费用管控意识,从院领导到临床医生都十分重视医保业务,规范医疗用药行为,节约医疗成本支出。比如,在单病种推行初期,医疗机构从最初心存疑虑,未主动控制医疗成本造成亏损,到现在主动配合,控制病种成本,在连续几年病种结算定额标准未调整的情况下,仍能实现病种结算总体略有盈余,医疗费用管控效果逐步显现。 成效3 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加强费用管控,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从2009年的24.82%下降到2013年的16.62%;从2009年到2013年药占比、住院率、住院天数下降,门诊和住院的人均、次均费用增幅趋势平缓。 成效4 推动医改顺利进行 公平统一的复合式付费方式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合理引导“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流向,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目前,全市195家定点医疗机构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共160家(占82%),其中民营医疗机构100家。三年来,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增幅较快,2013年就诊量已占全市定点机构就诊人数的50.29%;38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增幅维持在10%以上。 点评 国家医保专家评估组: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厦门形成四大经验 厦门医疗保险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效果真实可信,有很强的说服力,实现了支付制度的改革初衷。厦门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第一,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这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业,有力保障了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第二,抓机遇,主动推动改革,先行先试先受益;第三,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从医疗费合理增长的实际出发,以减少医疗浪费为目标,实现医院和医保的共同发展;第四,建立三方协商及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医保经办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工作机制和良性互动。厦门的改革经验为全国提供了成功范例,有很强的启示作用,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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