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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利润再低也不能潜规则 厦将规范汽车4S店收费

2014-07-14 17:36:3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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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高金环 实习生 王婷婷 图/舒田)5月14日,市消保委联手厦门晚报,首次对我市汽车销售行业展开消费调查评议。近两个月来,广大汽车消费者热烈响应,纷纷向本报“吐槽”,揭露4S店的不合理收费及过度保养等不诚信行为。本报记者还联手消保委对部分4S店进行了暗访。

近日,有车商反映,他们也有一肚子不得不倒的苦水。上周,市消保委特地召集4S店企业代表,给车商们发声的机会,同时为汽车销售行业“把脉”。相关部门同时透露,将出台汽车销售行业规范性文件,目前初稿已拟定。

【车商诉苦】

卖车利润太低 只好开展“整合行为”

上周四,市消保委召集了7家车商代表到场。车商们说,汽车销售行业出现的一些不正规行为,根源在于激烈的竞争环境。

厦门丰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咏梅说,厦门300多万的人口,就有5家4S店代理销售福特汽车,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没办法,只能从其他方面赚一些利润。”厦门盈众汽车集团副董事长易远航说,目前汽车销售行业利润率是非常低的,以该企业为例,旗下代理了十几个品牌,通用别克卖一台亏一台,福特品牌仅是微利。与之相对应的投入却非常大,普通品牌运营资金1000万元~2000万元,豪华品牌运营需要上亿元资金。这种情况下,没有相关“整合行为”,难以生存下去。

在售后维修方面,易远航认为,看似有40%多的毛利,但投入大,回收投资时间非常长,一个300万元的维修服务站,也要养几年才能养到300万元。因为实际收益要扣掉人工工资、租金、工具的折旧。

【车商观点】

只要告知了 收费就是合理的

有车商认为,在车身让利的前提下,消费者还不肯在4S店买保险,车商就可以拒绝卖车。吴咏梅说,企业售车时做好告知,收费就是合理的,比如,车商答应一台车子降低1.1万亏本卖给消费者,但消费者却不肯在4S店投保,没有给4S店带来附加利益,4S店就可以不卖车。

易远航也认为,消费者跟车商签订销售购买合同时,经销商也充分提示了合同内容,消费者还有异议,就有待商榷。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世伟说,在车身价已经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如果提前告知消费者,在4S店办理保险或者上牌,会给更多优惠,这应该是符合消费者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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