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高金环 实习生 王婷婷 图/舒田)5月14日,市消保委联手厦门晚报,首次对我市汽车销售行业展开消费调查评议。近两个月来,广大汽车消费者热烈响应,纷纷向本报“吐槽”,揭露4S店的不合理收费及过度保养等不诚信行为。本报记者还联手消保委对部分4S店进行了暗访。 近日,有车商反映,他们也有一肚子不得不倒的苦水。上周,市消保委特地召集4S店企业代表,给车商们发声的机会,同时为汽车销售行业“把脉”。相关部门同时透露,将出台汽车销售行业规范性文件,目前初稿已拟定。 【车商诉苦】 卖车利润太低 只好开展“整合行为” 上周四,市消保委召集了7家车商代表到场。车商们说,汽车销售行业出现的一些不正规行为,根源在于激烈的竞争环境。 厦门丰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咏梅说,厦门300多万的人口,就有5家4S店代理销售福特汽车,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没办法,只能从其他方面赚一些利润。”厦门盈众汽车集团副董事长易远航说,目前汽车销售行业利润率是非常低的,以该企业为例,旗下代理了十几个品牌,通用别克卖一台亏一台,福特品牌仅是微利。与之相对应的投入却非常大,普通品牌运营资金1000万元~2000万元,豪华品牌运营需要上亿元资金。这种情况下,没有相关“整合行为”,难以生存下去。 在售后维修方面,易远航认为,看似有40%多的毛利,但投入大,回收投资时间非常长,一个300万元的维修服务站,也要养几年才能养到300万元。因为实际收益要扣掉人工工资、租金、工具的折旧。 【车商观点】 只要告知了 收费就是合理的 有车商认为,在车身让利的前提下,消费者还不肯在4S店买保险,车商就可以拒绝卖车。吴咏梅说,企业售车时做好告知,收费就是合理的,比如,车商答应一台车子降低1.1万亏本卖给消费者,但消费者却不肯在4S店投保,没有给4S店带来附加利益,4S店就可以不卖车。 易远航也认为,消费者跟车商签订销售购买合同时,经销商也充分提示了合同内容,消费者还有异议,就有待商榷。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世伟说,在车身价已经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如果提前告知消费者,在4S店办理保险或者上牌,会给更多优惠,这应该是符合消费者意愿的。 【部门表态】 该赚的部分不让 违反规定的不赚 对于车商所说的苦衷,相关部门代表提醒车商,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马丁说,车行在销售过程中,零成本或甚至低于成本售车,然后想通过加装、代售保险等方式去盈利。这样一来,本该赚取的合法收费部分让掉了,同时又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选取权。 “该赚的部分不让,违反规定的不赚。”马丁认为,这才是正确做法。很多消费者不能理解的是,挂牌费跟车价有什么关系?挂牌程序是一样的,为何有的只要上百元,有的却要几千元? “我认为这些‘车身’以外的费用,应该是不太健康的价格竞争导致的。”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主任科员邱少坚说,这种现象在经销商比较多的汽车品牌中,比较普遍。 邱少坚表示,物价部门很重视汽车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近期准备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4S店收费,要求明码标价,要求4S店在签合同之前告知相关合法费用,侧重点是延伸服务是否做到规范收费。目前,初稿已经拟出,接下来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亏本卖车,不是去设置潜规则、赚取违法利润的理由。”厦门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副处长杨坚说,车商代表说了很多困难,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监管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是市场行为监管的最低标准,如果最低标准都没有坚守,市场就会乱得一塌糊涂。 杨坚透露,今年,厦门保监局将对保险中介市场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整顿。作为保险中介市场行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汽车4S店是今年市场监管的一个重点。目前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则可能会成为接下来检查的重点。去年,该部门已经对两家违规车行进行了处罚,并在厦门全市保险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今年的检查涉及的面会更广。 【支招】 降低成本 明码标价 如何在不违规的前提下盈利并健康发展,相关部门也给出了建议。 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郑东辉说,我本来认为,现在是汽车销售的“春天”,而汽车维修的“春天”是几年后,销售“春天”没赚到钱是不应该的。为何没赚到钱?就是因为销售和维修捆绑在一起。销售能赚多少就赚多少钱,去哪里保险,去哪里挂牌,都是消费者的事。在汽车销售旺季,维修应该让别人做,销售归销售,但是现在有点乱。 “做得越大,大家越难受。”市消委会会长连络认为,现在4S店的一个悲剧是,盲目扩大4S店,导致其成本很高,想方设法赚取其他方面的利润,因为不靠这些方法就没法活。车商目前最该做的,是如何最大程度降低成本、调整结构来弥补损失。在用人成本方面,也可以想想应对策略。在古巴,一个维修技师,就能搞定整部汽车的维修。而国内汽车4S店,雇佣的工人技能很单一,如果没车修,在那里坐一个月,也是得付工资给他的。 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周加荣认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矛盾,根本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消除4S店与消费者之间误解的最有效办法,是汽车4S店在职能部门指导下,将销售价格信息全部公开,合理的利润该赚要赚,不要想去亏本卖车,然后靠售后服务来弥补损失。否则,会给消费者以“关门打狗”的感觉。如果通过本次调查,能让厦门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经营水平得以提高,重新树立其行业形象,相信会吸引厦门周边乃至整个福建的消费者来厦门买车。 【原声】 车商代表 厦门盈众汽车集团副董事长易远航:这个活动对汽车经销行业有好处。有人监督指导,就像有了镜子一样,可以“照镜子、正衣冠”,非常好。目前整个行业存在不规范行为或打擦边球的情况,大家都很清楚,大家没必要去逃避这些问题。非常希望在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指导下,整个行业不再有这些不规范或打“擦边球”行为,逐渐走上规范化道路,真正实现消费者、经销商共赢。 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晓淘:有些车商有违规行为,但不是整个行业都这样。希望职能部门给经销商以正面支援。我们各个口的收费都做了一些规范,尽量避免因个人行为造成违规或者不合规。我们希望相关部门明确,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我们也能放心经营。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世伟:汽车行业从暴利时代、微利时代,进入到亏损边缘,导致有这么多收费项目,希望通过政府部门引导,使得行业自律,收费规范化;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减少抱怨投诉;经销商也能安心经营。 厦门丰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咏梅:规范收费是有必要的,很高兴有机会吐吐心声。我们企业也可以真正做一些销售方案方面的调整。我觉得,这是好事。 国戎汽车集团总经理钟顺霖:在激烈的竞争中,很难找到能垄断市场的经销商。我们汽车经销商往往被误解,比如消费者说的强制保险问题。现金买车跟贷款买车是不同的,贷款买车要买保险是银行要求的。客户如果要贷款,不买盗抢险,银行就不给贷款。但客户就觉得是车行要求的。还有选车颜色有的要加钱的问题,我代理的一款车,其中白色车型用的是金属漆,就会比用普通漆的其他车型多2000元。 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周加荣:汽车销售行业出现的问题,通过媒体反映出来,看似是对单个个体采取的动作,长远来看,这次点评会使相关企业更健康地向前发展,在行业里更具竞争力。 厦门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副处长杨坚:我们职能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不是对立的,目的都是为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是为了消费者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价格。尽管问题很多,但是我相信一起配合,可以共同把市场秩序规范好。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评议活动,让整个行业得到更好提升。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邱少坚:平常只听到一方面的声音,也就是所谓的“一家之言”。今天,想听另外一方面的声音,也就是车商的声音,这个目的基本达到。 市消保委会长连络:4S店上有厂商,下有消费者,迫于恶性竞争产生的生存压力,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这是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悲剧,建议广大车商抱团渡过难关。 市消保委律师团代表邱兴亮:律师团点评不偏不倚。比如买保险,我们也做了透彻分析,驾车新手在4S店买保险有利,对于驾车老手就无所谓,我们并没有说在4S店买保险,就一定是不划算的。我们的报告很客观地点出问题,目的是希望帮企业理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常志彪:目前,汽车经销商销售形势非常严峻,有的甚至是亏损的。经销商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想想怎么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也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能收的不能收的,做一个规范。 市运管处维修管理科周美程:每年“3·15”期间,都能看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种种案例。我们希望4S店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价格公示,让消费者自愿、明白、公平消费。尤其在销售过程中,明白告知消费者,不出现交易陷阱,不蒙骗消费者,希望汽车销售行业朝着更健康,更有序的方向发展。 厦门晚报副社长徐芳菲:厦门晚报每次报道汽车维权方面的新闻,都会引来很多汽车消费者的吐槽,可见有些问题具有普遍性。我们参与评议活动,是着眼今后这个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希望促成普遍性问题的解决。我们也希望车商以积极的态度正视消费者的反映,想办法改进。 【链接】 这些问题最让车主烦心 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自5月14日正式启动以来,市消保委通过问卷、热线、网络等方式采集市民对汽车销售行业的意见与建议,截至目前共收到问卷125份,通过12315投诉热线受理投诉举报246件,通过厦门晚报“我要说”热线采集消费者问题建议500余条,化解消费纠纷191起。 市消保委对市民反映强烈且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由市消保委律师团邱兴亮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点评,为消费者支招;此外,还联合本报记者对市民反映意见较多的汽车4S店进行暗访。 问卷、来访、暗访收集到的比较集中的几方面问题如下: 一、维修方面 1.过度维修:往往夸大故障的严重性,不该换的换,该换零部件的换总成,既增加了消费者用车成本,又浪费了社会资源。 2.维修过程不透明,不能明明白白消费。由于消费者都是外行,该修什么,该换什么,4S店说了算。大多数4S店维修不是在消费者的视线内进行,换了什么部件?换了没有?全换还是只换部分,换什么牌子的?消费者毫不知情。 3.汽车生产商从源头上直接控制汽车配件的供应渠道,汽车生产商不对普通汽修厂公开车辆的维修技术信息,4S店垄断了汽车配件的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配件、机油比外面贵,车主自带的配件、机油不准使用。 二、保险方面 1.强制保险,包括:A、必须在车行买保险;B、必须在车行购买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有些只有一家,有些有两家供你选择);C、必须在车行购买指定公司的指定险种。 2.贷款车要购买三年的保险,或者交保证金。 3.改装过的部分没有纳入保险范围,而且没有告知,如大包围等,出险车主自己承担费用。 这些做法均违反了《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三、合同方面 1.没有及时签订购车合同。汽车是大件商品,没有在第一时间详细、明明白白地敲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下一个购车订单,内容比较简单,车行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方面很少或者没有,其他事项都是口头讲,出现问题,发生纠纷,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2.阴阳合同,赠送维修费12000元变成了2000元(极个别车行行为)。 四、收费方面 名目繁多,包括:上牌费、出库费、按揭手续费、加价提车、刷卡费、退蜡费、选车颜色收费、银行风险担保费、代办费、三包数据传输费用、PDI检测费、智能遥控钥匙解码费。有些没有办理按揭、没有办理贷款等服务项目,也照样收手续费。 五、加装设备 在出厂裸车的基础上加装设备,在出厂车几个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版本,增加赚取利润的空间。是在哪个版本的基础上加装设备的,升级版本的?没有告诉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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