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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赔偿!厦门湖里发布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4-03-15 16:55:52  作者: 湖里头条  来源: 湖里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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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1年以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妥善处理各类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600余件。

花了4800元却买回满脸白斑

【简要案情】

陈女士向一家美容公司购买了4800元的祛斑疗程,谁知在实施“皮秒美容”项目后,她的脸颊起了水泡,还出现灼烧、刺痛、神经抽搐等症状,原先的黄褐斑未祛除又留下了明显的白斑。陈女士只得自行就医持续进行激光治疗并支出医药费。事后陈女士得知该美容公司无卫生许可证、无医疗机构资质,为其做“皮秒美容”的医生也没有医师资质。陈女士遂将美容公司和该公司四名股东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公司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对陈女士进行医疗美容服务,造成陈女士面部损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美容公司应向陈女士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2.3万余元,四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谨慎选择医美机构,不要盲目相信网络平台的广告。选择医美机构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营业场所是否为医疗机构,有一些如“*抗衰中心”“*研究院”“*皮肤管理中心”等机构名称上看似医疗机构,但可能只有生活美容或科技公司的资质;二是诊疗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在激光美容、注射美容等领域,非医务工作者上手操作的现象并不少见,消费者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医护人员的执业信息;三是采用的设备、耗材、药物是否合法合规,医美所采用的设备、耗材应该有“械”准字号,药物应该有“药”准字号,产品如果是“消”“妆”字号,则属于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范畴。此外,市场上还有一些名气很大的耗材或药品并未取得在我国上市的许可证书,在国内流通的耗材或药品多数是水货或仿冒品,即使是正品,若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运输,其品质也难以保证,使用起来也有一定风险。

“国行”变“美版”?经营者被判退一赔三!

【简要案情】

王先生通过某闲置物品交易平台咨询一款售价为6000元的手机,客服回复添加微信联系。王先生根据客服的回复添加了林某的微信,咨询后向林某转账支付了手机价款5900元,拟购买某品牌国行手机。在收到林某交付的手机后,王先生发现与其拟购买的手机型号虽然相同,但规格不同(美版单卡),生产日期等也与林某承诺的不同。林某辩称是发错了手机,但在王先生多次提出退货退款或者补差价换货时,林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王先生遂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林某之间的合同、退还手机款并要求林某赔偿三倍价款。

【法院裁判】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通过微信与林某沟通购买某品牌国行手机事宜,并支付了价款5900元,但林某交付的手机为美版手机,不符合双方的约定,故王先生请求解除与林某之间的合同、林某退还手机款,应予支持。林某利用微信发布手机等电子产品售卖信息,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系经营者,而王先生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而向林某购买手机。林某作为经营者,明知向王先生交付的手机与双方合同约定的手机版本不同而交付,存在欺诈行为,因此,林某还应向王先生赔偿三倍价款。

【法官提醒】

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的出现有利于闲置物品的盘活、再利用,但实践中,部分经营者以交易闲置物品为名开展经营行为,在商品出现问题后又以自用闲置物品交易为由拒绝承担经营者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如消费者能够举证证明卖方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销售商品,则卖方应承担经营者责任。同时,因闲置物品的特殊性,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也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对闲置物品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评估,还应与卖方提前沟通好能否退换货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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