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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跳出“扫码赞赏”消费者存诱导消费疑虑

2019-10-19 17:19  张婧玮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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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实施半个多月 不打招呼放快递柜仍被诟病

  10月1日起,《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按照约定将快件放至智能快件箱的,应当及时通知收件人取出快件,并告知智能快件箱的名称、地址、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很多市民认为,办法正式实施后,“快递最后一公里”的服务水平应该得到提升和改进,然而实际体验后发现跟之前区别不大。“基本只有顺丰、京东等快递员会在送件前打电话询问,其他品牌快递员基本还是不打招呼直接放快递柜、驿站或者蓝店。”市民林女士说。

  而第三方代收平台对此也很无奈。蓝店的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也要求快递员要先联系用户,征得同意。但目前,很多投诉主要是针对快递员不打招呼,并且产生逾期保管费用等问题。”

  厦门市邮政管理局提醒,如遇到快递员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各快递企业官方客服电话或福建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热线“1230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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