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15种行为被列入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猥亵虐待学生 将被解除职务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市教育局昨日还公布了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负面清单指的是不能做的事。这份《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的教师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以及市、区教研科研机构的教师(含非在编教师)。 有15种行为被列入厦门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包括侮辱、歧视学生,虐待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幼儿读物、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兼职兼薪活动,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学生与家长的信息等。 通知特别指出,对于有猥亵、虐待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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