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存在15类行为 将被列入负面清单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厦门市教育局昨日发布通知,明确15类行为将被列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并作处理。 这15类行为包括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侮辱、歧视学生,虐待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学生与家长的信息;向学生推销幼儿读物、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兼职兼薪活动,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市教育局表示,凡有上述负面清单上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于有猥亵、虐待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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