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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楼市3·15维权" 购房者投诉六大类问题最常见

2019-03-21 15:43:24刘博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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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延期交房

案例回放:比合同约定时间延期数月甚至数年未交房,开发商却没有任何回应。

律师说法:在施工过程中,各类不确定因素会导致开发商无法依照合同准时交房。在购房前务必核实开发商是否有相应的资质与证照,以降低逾期交房风险。

维权途径:若发生逾期交房情形,首先,业主可先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对于逾期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其次,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结合实际逾期交房的违约天数,与开发商协商违约金的赔付事宜;最后,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不成,则可向相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开发商尽快交房并依约赔偿违约金。

案例5 精装不符合预期

案例回放:宣传3000元/平方米精装标准,实际交付质量差强人意,与样板间差距巨大。

律师说法:业主切记,样板房“眼见也未必为实”,应当要求开发商做到“白纸黑字”,将其承诺的精装房标准,装修装饰中所用的材料、品牌、价格标准等相关信息写入正式合同。

维权途径:业主应注意保留证据,如开发商针对其“精装房”的现场宣传,根据最高院审理商品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开发商的广告或商业宣传等内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即业主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精装房”。

案例6 虚假优惠

案例回放:开发商蓄客活动宣传“存三万抵八万”,可是交定金那天不承认。

律师说法:对于该类促销活动,业主应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出具出面承诺或其他文件,避免“口说无凭”的情形发生。

维权途径:若业主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开发商在各类商业宣传中明确开展“存三抵八”的促销活动,则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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