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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9-03-13 08:17:30陈捷 林少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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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 健身馆频繁换私教

2018年10月23日,潘女士通过12315热线投诉称:她在厦门英吉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体验了健身教练服务后感觉不错,购买了健身卡和私教卡,但在后续私教课开展过程中,因健身馆频繁更换11个教练,且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她多次向商家反映未果,故提出诉求退还未上的剩余60节私教课课程费。

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返还课程费12910元。

案例9 消费者吃河豚中毒

2018年8月,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值班人员接到投诉称:有消费者在洪文大排档520东山海鲜(思明区九龙汇大排档)食用河豚菜品之后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

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发现餐厅销售的河豚系向不认识的小贩处购买,并未查验任何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后积极配合调解,向消费者陈某赔偿5万元。另外,执法人员还依法对商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7元、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快递手表却不见了

张女士之前在网上购买一块价格为6599元的浪琴牌手表,因手表时停时走需要维修,张女士在与商家协商后,联系了安能聚创厦门分公司的快递员老陈上门收件并支付了快递费。老陈代填了快递单,却未让张女士签名,收件后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就用鞋盒重新包装。几天后,商家反馈,快件外包装完好,但打开后只有发票和保修卡,未发现手表。

2018年1月,张女士诉至集美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手表价款6599元。

法院审理认为,快递员存在重大过失,故快递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情况。考虑到手表折旧等问题,判决要求快递公司赔偿4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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