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防办详细解读新法规主要内容及特点亮点
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国际民防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活动,厦门持续以市民、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
每年5月10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全市师生积极参与人防演练。 (资料图)
厦门日报讯(记者 蔡镇金 通讯员 马勇兵)厦门作为国家确定的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已连续三次被授予“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人防工作长期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厦门注重顶层设计,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为人防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紧密相关。
为适应人防改革发展新形势,更好履行人防使命,厦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厦门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立足长远规划和发展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与广泛汇集民意,对2005年出台、至今已十余年的《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行科学修订。新修订的《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近日对外发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那么,修订后的《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条款内容有哪些变化;又有哪些规定与市民息息相关?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新《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防化洗消演示。
亮点1
加强领导
构建科学高效组织指挥体系
更加注重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是近年来厦门人防工作的一大着力点,也是新修订的《办法》较原法规的一个明显不同。新《办法》首次提出:“市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人民防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共同成立人民防空指挥部,建设人民防空基本地下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指挥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保障人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使用管理规定”等新要求。这些要求将为完善厦门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指导。
科学高效的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对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厦门人防系统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不断健全指挥机构、建设指挥场所、加强人防队伍建设、健全疏散体系建设、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有力推动了人防组织指挥体系的纵向延伸和融合发展。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为例,目前厦门已组建了治安、消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防化防疫、心理救援等多支人防专业队,以及招募了数百名人防志愿者,成为推动厦门人防发展的重要力量。
加强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与人口疏散组织,不仅有利于战时防空疏散,对平时防灾减灾也具有重要作用。新《办法》对该方面工作着重加以突出,要求“加强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修建指挥中心、物资储备库、医疗救护站等专用场所,配备供水、发电等设施,并结合城市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设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保障体系”“按照就地就近疏散和异地对口接收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人口和重要防护目标周边人口战时疏散方案”。
这些年来,厦门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岛内思明区、湖里两个区采取对口疏散,分别在泉州市安溪县、漳州市长泰县设立人口疏散基地;岛外四个区实行就近疏散。目前,厦门已制定城市人防疏散计划,建立市级人口疏散基地指挥分中心和疏散基地。海沧天竺山、翔安大帽山建成区级人口疏散基地指挥分中心,集美、同安年底前也将完成区属人口疏散基地建设。
市人防办组织实地观摩,进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
亮点2
防灾减灾
积极探索防空警报多元使用
防空警报设施是国防和人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厦门防空警报设施存在个别单位配合安装不积极、安装环境不理想、警报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新《办法》就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一是明确防空警报设施设置点:主要设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等公共建筑物上;二是对新建民用建筑设置防空警报设施提出具体要求,应当在顶层预留不少于8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安装室等;三是落实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要求防空警报设施设置点单位落实防空警报设施管理人员;四是对被确定为安装防空警报设置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便利,不得阻挠的责任要求。
近年来厦门根据人防规划和城市发展实际,一方面持续优化全市警报器设置规划,建成电动、电声、手摇、多媒体等种类齐全的防空警报器和警报发放系统;另一方面建成较为完善的人防通信体系。岛内的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岛外主城区达95%以上。
每年5月10日确定为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这是为让厦门人民不忘1938年5月10日日寇侵占厦门的耻辱历史。今年5月10日15时,防空警报响彻全城,全市各学校60万学生和部分居民、人防专业队开展人防应急疏散和专业演练。
防空警报设施不仅用于战时。新《办法》指出:“人民防空通信、防空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市人民政府根据防范自然灾害需要可以决定发放防灾警报信号。”
当前厦门人防正在探索多种灾害的警报鸣放,使防空警报系统既可鸣放防空袭警报信号,还可在遭遇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时鸣放,进一步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厦门医学院学生急救技能演示。
红十字会志愿者开展急救演练。
亮点3
平战结合
统筹推进筑牢“地下长城”
人防工程被称为“地下长城”,具有掩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独特作用。新《办法》中共有17条对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具体的规定。一是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努力实现互通连接、连片互通。二是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地下交通枢纽、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设施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和符合防护标准要求。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都应当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修建防空地下室,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四是为强化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平战有序转换,专门规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人制度,对责任人的确定以及责任人义务作出相应规定。上述规定将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厦门始终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加强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推进人防工程综合开发利用,既大大增强了城市防护能力,又促进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据统计,厦门户籍人口人均隐蔽面积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由于厦门地处海防前线、军事斗争要地,基于防护需要,早期建造了不少人防工程。为保护利用好这些工程,厦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出不少富有特色的“厦门经验”,一系列早期人防工程得到有效利用。鸿山隧道被改造成兼具人防科普功能的便民通道;鼓浪屿鼓声路5号人防工程提升变成贝壳博物馆,为鼓浪屿新添旅游风景线;厦门大学芙蓉隧道还被开发为创新创业基地,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做法得到复制推广。
云顶隧道、成功大道、地铁1号线等重大交通工程,都兼顾建设人防工程,当城市遭遇空袭或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它们将可以肩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担。今后厦门的每条地铁都还将兼顾建设人防工程。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结建人防工程设立停车位5万多个,有力缓解城市停车难题,实现了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得。
亮点4
放管服改革
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趟”
在保持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前提下,结合厦门建设项目多规合一管理,以及今年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办法》着重对人防审批、监管、服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审批方面,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纳入本市多规合一管理综合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审批。监督管理方面,有针对性提出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人防工程管理执法协作机制、投诉举报制度等。针对当前存在的人防执法相对薄弱的问题,新《办法》明确,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近年来,市人防办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融入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其中,梳理市人防办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布置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执行。通过不断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目前市人防办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趟”,且所有行政审批文件均可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办件人。针对地铁、新机场、保障房等重大重点项目,市人防办还组成专项小组,深入一线、靠前服务,为工程的高质高效推进提供有力支持,受到各有关单位的一致肯定。
加强监管有利于提高人防发展质量。在这方面厦门也探索出不少创新经验,并通过出台或修订《厦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人防工程标牌设置的通知》《厦门市人防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信用体系、标牌设置、工程档案、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从制度上确保了全市人防工程质量。市人防办还不断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加强抽查力度,切实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将进行约谈,促使各方共同把好人防工程质量关。
亮点5
形式多样
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
一个城市的人防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市民的人防意识和技能。为了从根本上提升人防发展水平,新《办法》把人防宣传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将人防教育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等要求。
近年来,市民人防意识和技能得以持续提升,与不断加大的人防宣传教育紧密相关。厦门扎实推进人防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的“五进”活动。特别是从娃娃抓起人防教育,厦门率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编写《厦门市小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读本》一书,在小学开展人防教学。此外,还在部分小学试点建立工作室和人防体验馆。
通过组织专家编写《防空防灾知识手册》《人防知识教育读本》《厦门市小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读本》等宣教丛书,并结合国际民防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活动,厦门持续以市民、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
此外,厦门正在大力推进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已制定出台《厦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背景
适应新形势
巩固创新成果
施行十余年来,《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在推动厦门人防法制化,加快人防建设发展,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这些年来,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防空领域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变化,面临一些新问题,亟待从制度设计上进行破解。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市对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以及《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上位法的先后修改,使得《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越来越难以适应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新形势,难以适应进一步深化人防改革发展新要求。
与此同时,近年来,厦门人防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创新,并在全国、全省得到推广复制。把这些创新成果写入法规,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对进一步深化厦门人防改革和推动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多方面考虑,始终高度重视法规建设的市人防办于2017年启动修订工作,今年市政府正式把该《办法》的修订工作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市人防办领导高度重视《办法》修订工作,认真学习领会近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人防工作作出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防办结合厦门区位特点和人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研,进行反复论证,请教法律顾问,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到外地考察学习人防先进经验,先后进行十余次修改,才将《办法(草案)》报送市法制局审查。
随后,市法制局按要求召开多场意见征求会,向各区、各市直部门和社会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在充分听取意见、汇集民智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升,最终新修订的《办法(草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修订后的《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与上位法形成良好衔接,既有利于确保人民防空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也势必进一步加快推动厦门人防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
修订后的《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围绕职责分工、组织指挥与信息保障、防护重点、人防工程、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了相应制度设计。记者注意到,相比原法规,修订后的《办法》篇幅明显增多,分开章节,内容更全面,条理更清晰,既切合厦门人防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又着眼于新时代人防改革发展新变化,作出极具前瞻性的规定。
《办法》部分新增条款
市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
市人民政府会同同级军事机关加强人民防空信息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基础网络、指挥控制、预警报知、防护救援、综合保障一体化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
在已经规划设置人民防空警报点的位置新建民用建筑的,应当在顶层预留不少于8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安装室。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