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男方分45%,女方分55%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当中,原告和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较好,但后来确实存在分居的情况。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的年龄差异及其他矛盾,最终导致分居。自数年前老王搬到其子家中居住后,双方关系不睦,互不联系。而且自此之后,双方未再次和好,老王的日常起居由其子照料。从日常经验来看,老王与林女士双方年龄差距25岁,现在老王是“年逾七旬且身患多种疾病需要照顾的老人”,双方分居且互不往来,不是拥有正常夫妻感情夫妻的做法。 因此,可以认定,老王与林女士双方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所以,法院对老王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并就双方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依法划分。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老王与林女士的离婚诉求,不过,判决林女士多分一些财产。 最终,判决认定,夫妻共有的登记在林女士名下的轿车归林女士所有,林女士支付老王补偿款2万元。另外,夫妻共有房产老王占有45%份额,林女士占有55%份额。驳回老王其余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多做家务,为何多分财产? “在婚姻当中,如果女方付出很多,协助男方成就事业,那么,离婚时女方可以酌情多分财产。”法官说,本案老王与林女士双方因书画而相识继而相恋,双方感情基础较好,老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书画作品,双方共同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但是,因双方年龄差距大,老王步入老年后,双方因生活问题而发生矛盾,并进而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现在,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超二年,且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果,老王也已年老多病,但其仍强烈要求离婚。因此,法院对老王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 为何判决女方多分财产?对此,法官分析说,考虑到双方结婚十多年,林女士在结婚后没有外出工作,留在家中全职照顾老王,而且悉心照顾多年,还帮助老王联系书画参展并处理相关事务。正是林女士的日常照料和多年付出,使得老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够创作大量书画,这些书画也价值不菲。而且,离婚后,老王仍可创作书画作品,但林女士却再也无法分享相关成果。 因此,在分配现有夫妻共有财产时,可酌情对林女士予以适当照顾。所以,法院酌定讼争房产老王占有45%份额,林女士占有55%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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