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中介冒用他人身份行骗 伪造购房意向书骗走公司500万

2018-03-28 15:48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警方追回的玛莎拉蒂。

厦门晚报讯(记者朱俊博通讯员思公政)月入500万元,这是很多人只能想想的事,但37岁的房产中介店长郝某却做到了,不过这钱是他冒用身份骗来的。拿到钱后,郝某大肆挥霍,到夜店消费、买名牌包,甚至买价值100多万元的豪车等。今年3月,郝某被思明警方抓获。今日上午,思明警方对外发布了这起案件。

【伎俩】

提交假合同,谎称客户反悔提走450万意向金

去年12月,厦门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向警方报案,称旗下一家店店长熊某强于11月突然消失,消失还算小事,但他留下一堆烂摊子,让公司损失500万元。

公司负责人称,事情始于去年11月。当时,市民郝某经熊某强介绍,看中两套房,向公司缴纳了购房意向金,其中一笔100万元,另一笔400万元,其中450万元汇入公司户头,另外50万元汇入熊某强的户头。熊某强也向公司递交了郝某的购房意向协议作为备案。

但没过几天,熊某强就向公司提出申请,说客户郝某反悔,申请退钱,公司只好将这450万元返还。在具体操作时,公司将钱转至郝某写在购房意向协议书的银行账户上。

紧接着,熊某强就消失了。他离开后不久,另外两名购房者却找上中介公司,他们说500万元其实是他们汇给中介公司的,而且他们也是通过熊某强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公司调查后才发现,所谓的郝某是熊某强捏造出来的购房客户。

“确实有两名购房者交了500万元的意向金,大部分钱打到公司账户上了,只不过熊某强没有把他们的协议交到公司里,而是自己伪造了两份交给公司。”思明刑侦大队民警说,在那两份伪造的意向书上,留下的银行账户都是熊某强的。也就是说,他将真合同扣下,提交假合同,再用反悔的伎俩,将450万元退回自己账户上。

事后,中介公司只能将两名真实购房者的意向金全部退还,损失了500万元。公司发现,购房者郝某和店长熊某强长得非常像,怀疑被骗,于是报警。

【追踪】

冒用假身份作案,案发后逃回江西一天叫两次外卖

思明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中队的民警从中介公司人事部门调出的熊某强信息发现,真实的熊某强在千里之外。通过其他途径,警方查到嫌疑人的准确信息。嫌疑人是江西人郝某,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案发后离开厦门。

也就是说,从去年3月入职开始,嫌疑人郝某就一直冒用熊某强身份,并同时使用真假姓名作案,但直到消失都没被发现。

今年3月初,在思明分局合成作战专班的支持下,侦查中队民警终于发现郝某的踪迹。他藏身在江西新余,3月7日晚上,在新余警方协助下,思明警方将郝某抓获。面对民警的到来,郝某非常意外。

“他躲到江西后,根本不和外界接触,窝在出租屋里,一天叫两次外卖。”民警说,搜查时发现,郝某的赃款已经所剩无几。民警还发现,2016年,郝某用同样的伎俩在南昌作案过。当时,他也是在一家房产中介任职,还是门店的合伙人,除了将客户的10万元“过户保证金”收入自己口袋外,还卷走了另外一名客户的卖房款79万元。

郝某交代,他在江西作案后就来到厦门,冒用捡来的熊某强身份证件入职,凭借个人能力在半年之内当上店长,也赢得了总部的信任。2017年11月,他开始作案,从公司骗取了500万元巨款。

【调查】

购百万豪车送女友,一晚花十多万

从作案到落网也才4个多月时间,但500万元已被挥霍一空。随着审讯的深入,郝某的花钱方式让民警都吓了一跳。

郝某非常喜欢在娱乐场所消费,赃款得手后,他更是大手大脚,经常一个人跑到夜店开个包厢,点上名酒,叫来几名夜店小妹一起喝。郝某交代,他在夜店一晚的开销至少上万元,最多一次消费十多万元,其中点了一瓶4.8万元的洋酒,眼皮都不眨一下。50天内,他在酒吧里,光酒水就消费了113万元。

此外,郝某还取现140万元。他交了几个女朋友,经常给她们买奢侈品,逛一次免税商场就花二三十万元买名牌包送给对方。最夸张的是,他还花107万元购买了一辆玛莎拉蒂送给其中一名女朋友,而两人从认识到送车,只有半个多月时间。

目前,郝某已被警方刑拘,包括那辆玛莎拉蒂在内的相关赃款赃物也被警方追回,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警方提醒中介行业,在甄选职员上要严加把关,在交易环节中对已发现的漏洞要及时封堵,买卖时要做到买卖和中介三方在场共同见证,保证各方的权益。

嫌疑人作案回顾

1.郝某以捡来的熊某强身份证件入职某房产中介,半年后当上店长;

2.两名购房者通过郝某签订购房意向书,并汇款到公司账上;

3.郝某将两人的合同扣下,并以自己的真名捏造出另一购房者,伪造意向书,留下账号;

4.假装反悔,捏造的购房者要求退回意向金,这笔钱就退到郝某的账上;

5.郝某消失,两名真实的购房者出现,要求退回意向金,公司发现被骗报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