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女子因和丈夫吵架跳井欲轻生 消防官兵成功救援

2018-03-08 16:17  赖贵旺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 通讯员 叶怡亨) 昨天上午,杏林社区内林里105号旁,一名女子因和丈夫吵架而跳井。杏林消防中队立即出动一辆救援车和7名消防官兵前往现场救援,成功将女子救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轻生女子半个身子还浸泡在井水里。消防官兵试着与女子交流,女子意识清醒但声音微弱。消防官兵把救援方案说给女子听,然后将绳索、挂钩以及腰带下垂给女子,让她自己系好,之后大家合力将她拉了上来,随后将她送上担架交由现场120医护人员救治。

据围观群众透露,女子和丈夫吵完架,因为一时情绪激动产生轻生念头,随后跳进水井中。具体原因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