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宝来追尾卡宴,两车先后起火》追踪 初判宝来轿车担责

2018-01-16 12:14  黄敏江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黄敏江)两部车追尾后起火,前日18点10分左右,事发海沧大桥进岛方向172号灯杆附近。

导报记者了解到,据交警部门初步调查,该事故中,后方的大众宝来轿车,行驶过程中追尾撞上前面的保时捷卡宴,宝来轿车的车头先着火,卡宴车尾也很快被引燃,火势蔓延到卡宴全车,整辆车基本烧毁。

交警初步判定这起事故的责任,由大众宝来轿车承担。而事故中的宝来和卡宴由同一家保险公司承保。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初步估价,卡宴的赔偿金额预计约70万元,具体费用需等定损后才能确定;而宝来的维修费用也可能超过5万元,这两笔费用加起来,理赔金额将在80万元上下。不过,宝来车主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为100万元,基本能满足赔付金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