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超期旧车冒充“专车”被查扣 网约车平台也将挨罚

2017-12-11 10:32  徐景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徐景明通讯员郭培荣罗玮)车龄五年多、车况很差,居然还打着“专车”的旗号拉客。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扣该车,相关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也将面临3万元以内的罚款。

近日,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在翔安新店巡查时查扣一辆“专车”,经现场查询,该车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且车龄已经五年多。“我明明叫的是‘专车’,结果来了这么一辆破车,还那么贵,简直亏大了!”叫车乘客抱怨着。

《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首次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距申请之日不得超过3年,也就是说,该车驾驶员很可能用其他新车注册接单,而实际上用这辆旧车运营。

交通执法人员表示,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守法经营,积极开展车辆、驾驶员的信息核查,确保乘客的合法利益和出行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