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徐景明通讯员郭培荣罗玮)车龄五年多、车况很差,居然还打着“专车”的旗号拉客。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扣该车,相关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也将面临3万元以内的罚款。 近日,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在翔安新店巡查时查扣一辆“专车”,经现场查询,该车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而且车龄已经五年多。“我明明叫的是‘专车’,结果来了这么一辆破车,还那么贵,简直亏大了!”叫车乘客抱怨着。 《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首次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距申请之日不得超过3年,也就是说,该车驾驶员很可能用其他新车注册接单,而实际上用这辆旧车运营。 交通执法人员表示,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守法经营,积极开展车辆、驾驶员的信息核查,确保乘客的合法利益和出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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