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标价不清商家被指诱导消费 同意赔偿现金280元

2017-07-06 09:22:37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黄玉梅 记者 陈泥)现代城永辉超市商品在做打折活动,价格标签却模棱两可,未注明是“折前价”还是“折后价”。陈先生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认为商家有诱导消费者购买、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线索,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超市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商家确实在陈列柜前放置了一块牌子,牌子上标注“全场5折”的字样,并列示了两种商品。陈列柜中的商品标签上有商品品名和零售价。但该零售价未标明售前还是售后。执法人员向商家确认后证实,该价格为折后价。

陈先生表示,他购物时,将标签上的价格误认作原价,以为买单时还会再打5折,于是一口气买了不少该柜台展示的商品,当时旁边也没有导购员提醒。待到结账时却被告知,标签上的价格即为折后价,不可再打折。他对商家的标价方式表示不满,当即要求退货,但遭拒绝。

了解事情原委后,执法人员指出,超市一方确实存在价格信息标示不明确的问题,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经调解,超市同意赔偿现金280元。陈先生表示接受该调解意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