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宣)她故意伤人获刑,被判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3万余元,却拖了将近六年,始终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近日,女子陈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 陈某其实是有能力偿还赔款的。经查,陈某与其丈夫此前有一处住宅被征拆,获得安置费约20万元和安置房奖励金93263元。法院对陈某采取措施后,陈某在案件审理期间,也陆续支付了赔偿款。 近日,翔安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但拒不履行,且为逃避执行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陈某多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并且刻意采取隐瞒、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执行,其拒不履行的犯意明显、恶性较大,应予严惩。但她已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最终一审判处她拘役三个月。 |
相关阅读:
- [ 05-28]厦门翔安一女子伤人被判赔13万 拖欠6年被拘役3个月
- [ 05-27]天热小狗小猫脾气见长 专家提醒注意宠物伤人
- [ 05-19]厦门:因一句玩笑引发口角 两个好友反目持刀伤人
- [ 05-17]酒后发生口角 厦门一男子与两个朋友拿起木棍伤人
- [ 05-13]快件损坏顾客上门讨说法 快递员竟然持美工刀伤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