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公共自行车不小心丢了 借车人得承担赔偿责任

2016-11-14 18:15  李晓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男一女走向公共自行车

女的将公共自行车骑走

厦门晚报讯(记者李晓辉)市民王先生借来公共自行车外出办事,停放在路边,办完事却忘记将车按要求归还到站点,结果车被一对男女“顺手牵走”了,至今下落不明。昨天,王先生致电,希望这对男女尽快归还车辆。

负责海沧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运营的海沧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说,今年以来,每个月都有公共自行车遗失的现象发生,值得庆幸的是,最终都找回来了。市民请提高责任心,避免车辆丢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