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大美厦门,宜居宜业
推出大规模保障房地铁社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
在同安双溪蔬菜基地,高楼大厦毗邻田园风光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将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市国土房产局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新机制、新模式,促进产业、城市转型,通过呵护绿水青山,为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保驾护航。
【点击】
地尽其用
“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归根结底就是将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两手抓”,放管结合,既要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市集聚发展,又要科学安排布局、及时满足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同时注重对耕地的保护。
在当前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市经济发展使土地的需求和土地资源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如何高效利用土地,从根本上转变以往粗放式的土地利用方式,于厦门而言迫在眉睫。然而,在“地尽其用”的大思路下,厦门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扎实迈上新台阶,建设用地强度控制取得较好成效,不断让这片有限的土地发挥更多价值。
【数字】
厦门土地寸土寸金,继“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累计下降35%之后,在“十三五”的开局年,也就是2016年,全市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为223亩/亿元,相较“十二五”末又下降8%。
【节约集约用地篇】
[关键词] 管
强化规划管控约束
建设用地全流程监管
想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说到底要改变用地方式。厦门近几年来从“管”字入手,从事先规划到土地供应,让每一个环节都科学合理,严格监管,进而令每一寸土地充分发挥效用。
大层面的“管”,在于利用顶层规划的约束力,防止城市无序扩张。厦门在全省率先开展的“多规合一”工作,就能形成这样强而有力的约束力——2014年起,厦门市开始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多规合一”强化对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的布局引导。市国土房产局主动融入“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进一步压缩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拓展区从100平方公里压缩到70平方公里,理清40平方公里原规划建设用地划入生态控制线内。同时,严格落实土地规划计划管理,通过各类规划的“底线”和“红线”,以规划管控约束城市无序扩张,倒逼城市向内挖潜土地价值、盘活存量土地和创新供地模式方向发展。
落实到城市中的每一个项目,“管”的力量与成效同样显著。在每一个项目得以正式供地前,都逃不过这样一个检查:供地前的集约节约用地审查。厦门制定实施《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涉及用地有关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在“多规合一”平台对项目并联审批中,必须进行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审查,严格对照《土地使用标准》进行用地规模、容积率控制,严格执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将滥用土地肆意建设的情况扼杀在萌芽。
项目开发利用时,为了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监管依旧没有缺席。市国土房产局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彻底结束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土地利用状况,推进监管制度系统建设,制定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规定(试行)》,推进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入常态化。根据开展土地利用后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完善履约保证金制度,促进开工竣工申报,加强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容积率、地均税收等强度指标履约情况核查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流程”监管,以促动工为先,案件查处为辅,依法依规收取逾期开竣工项目违约金,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浪费的用地单位征缴土地闲置费。2015-2016年,共处理逾期开竣工用地128宗,收缴逾期开竣工违约金人民币4945万元,收缴12宗闲置土地闲置费共计人民币3302.17万元,因闲置收回10宗出让用地,撤销70宗划拨用地,合计收回土地面积达174.24公顷。
如此一来,滥用土地的现象在每个环节都无所遁形。
[关键词] 放
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提高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
放管结合,“管”的是供地的方式,“放”的是用地的效率。
近年来,厦门市大力提高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倡导城市综合体开发模式,将商业、办公、酒店、住宅等多项功能综合进行开发,进一步缩短城市各功能空间之间的距离,减少功能链接的土地需求。如在岛外四区推出大规模保障房地铁社区,力求打造吃住行一体的“小市镇”。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开动脑筋,将立体空间思维也运用到土地利用上来,向城市地上、地下要空间,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地上空间巧利用,厦门北车辆基地内的部分标高±0.00以上的国有建设用地得以利用,就将作为轨道交通1号线岩内综合维修基地上部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解决职工住宿需求的同时,还有效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地下空间“凭空造”,厦门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为规范地下空间用地审批及管理,还制定了《厦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厦门市规范建设项目周边地下空间利用的审批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实行地下空间地价优惠。目前,如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和延奎小学利用操场空置地下资源,建起停车场的学校正越来越多。
未使用的土地要高效利用,已使用的低效用地则要尽力盘活。在加强新供应工业用地强度建设的同时,厦门还注重已批工业用地的更新改造,重新激活建设用地强度。
节地模式下,鼓励企业加快技改、增资扩股、重组兼并、就地转型,通过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能有效提高产出效益和土地利用效率。例如,308工业园区(原柯达厂区),利用收储的原有工业区土地、厂房及公用工程设备,通过提升配套服务、引导产业聚集,陆续引进柯达公司的关联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园区,使原有工业用地焕发二次生机,促进了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关键词] 变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常规化思路之下,求变的创新思维,往往能为工作开辟新的局面。
按照传统的做法,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医卫慈善等基础设施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为进一步优化厦门土地资源配置,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厦门走创新改革的路子,出台了《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补充规定和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将基准地价中商服用地在原有商业、办公、酒店三种用地类型基础上,将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含营利性民办医疗用地、营利性民办教育用地、营利性养老项目等用地)、营利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含会展、港口、码头、物流(运输型)、大型演艺娱乐、体育设施等用地)纳入基准地价体系,扩大了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范围,为基础设施用地采用出让方式提供了价格参照基数。6月19日,厦门通过网上挂牌的方式,出让一宗教育科研用地,地块位于湖里区县后枋湖东路,土地面积2.11公顷,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这是厦门出让的首宗营利性教育用地,是厦门试点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扩大经营性公共设施产业用地招拍挂试点范围的一项举措,进一步凸显土地市场价值及市场公平。如此一来,既减少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还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一举多得。
此外,以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为原则,结合厦门对停车场的需求、成本、销售情况,市国土房产局还正积极研究探索新增用地建设停车场项目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如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地上或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地下适合单独开发建设停车场的地上或地下空间,可探索“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保护耕地篇】
让绿水青山融入百姓生活
厦门保护耕地工作成效显著
总用地面积达1.6平方公里的双溪片区蔬菜基地,位于厦门同安城区边缘,紧邻国道,双溪交汇,地势平坦,周边环绕着锦辉国际等数个商品房楼盘,生活配套便利。这块 “好地”,一度被规划为“建设用地”。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这片土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得以保护。
城市不能仅是水泥森林,更需要让好山好水好田融入市民生活。厦门市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面积为28.96万亩,人均耕地0.15亩,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的1/6。为了保障城市实现绿色、和谐发展,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近几年厦门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管控和激励并举,在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方面采取了一些有益尝试。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构筑生态屏障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最严格的一种土地管控模式,更是推进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构建生态屏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
厦门市是全国14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城市之一,秉承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厦门优先将 “九大流域、十大山海通廊”等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生态廊道、重要河流水系两侧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全市划定了10.3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在城市间构建起一道道生态屏障,促进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发展。
如此一来,厦门高楼大厦毗邻田园风光,农田、森林、溪流、湖泊、山体等共同构筑“绿屏障”,能发挥基本农田在生态、生活、景观文化等多方面的功能,让生态与城市发展之间各自守住界限,把城市融入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留给市民。
保住“菜篮子” 提升农业产业化
位于双溪蔬菜基地的同安康浔村,这次将1145亩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托双溪蔬菜基地,村里不少人从事蔬菜种植、加工、批发行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展,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蔬菜生产经营产业链。位于同安的闽南果蔬批发市场是闽南地区最大的蔬菜批发经营中心,康浔村村长颇为自豪地介绍:“一半以上的摊位都是我们村村民在经营,有些摊位年收入十几万甚至更高,蔬菜种植加工、批发经营已经是村里的主业。”蔬菜基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村民而言,既保住了祖辈留下的良田,也保住了村民生计。
农田是城市的“米袋子”,更是“菜篮子”。厦门许多城市周边地区农田以蔬菜种植为主,保障了本市市民餐桌食品稳定供应,增强了城市食品供应应急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农业经营产业化,为农民带来更高的经济收益。
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厦门市出台《厦门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发展,并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对从事蔬菜、花卉、中药材等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种苗生产等的经营者,申请自行对设施农用地进行土地整理,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国土、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后,按照工程实际投资的80%予以补助,资金可从上级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 调动农民积极性
为进一步调动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厦门还积极探索耕地有偿保护制度和鼓励农户自行开展土地整理。
厦门在全省最早尝试基本农田有偿保护制度。《厦门市基本农田管护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本农田管护费标准为200元/年·亩,管护费发放对象为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或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五年来,厦门已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约1.5亿元。
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增强了保护耕地的内在动力。据了解,厦门各类涉农补贴每年每亩耕地合计不足100元,而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每年每亩200元,农民纯收入每户每年平均增加了100元-400元不等。实施保护耕地的经济激励制度,较好调动了基层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