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她拒绝探视 理应变更抚养权 可没多久,两人的矛盾又出现了。阿明起诉说,小菲及其父母都在上班,难以照顾孩子,孩子丢给他人看管,而且不让他周末带走孩子,难以按照协议来行使探视权。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自己能探视孩子。 此次起诉,阿明还要求将孩子的抚养权改判给他。阿明认为,为了孩子的权益,也为了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他更有照顾孩子的能力。此外,阿明还要求小菲赔偿9万元精神抚慰金。 在法庭上,小菲说,将孩子交给前夫她不放心,2016年初孩子回到她身边时,体质很差,多项身体指标都不达标,如果这次又让他抱走,会影响孩子的健康。证据显示,当时孩子的体重为10.2公斤,营养评价为“轻度营养不良”。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阿明的申请下,法院要求小菲带孩子进行了一次体检。结果显示,孩子还是体重偏轻,轻度营养不良。 法院判决: 男方有权探视 但抚养权不变 近日,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为了抚养权和探望权纠缠不休时,却未曾真正关心过婚生子的身心健康,从2016年1月男方将孩子交付给女方时的健康状况,可见孩子的体重偏轻、轻度营养不良。但是,经过大半年的时间,孩子的健康状况仍无太大改观。由此可见,双方作为孩子的父母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孩子的权益在主张权利,但却未见孩子真正从中受益。现在,孩子最需要的是一个安定、稳定、有亲人用心照料的环境,而不是频繁地在双方不理性的争夺之中孱弱生存。 因此,法院认为,男方称因无法探望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不充分,对婚生子的身心健康也无裨益,其变更抚养权并且索赔精神抚慰金9万元,也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一审判决驳回男方诉求。 不过,判决指出,男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执行来实现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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