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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昨起施行

2017-03-16 11:04:26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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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昨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再添保障,消费者维权更加“有理可循”。

梳理多个“特殊”交易场景,对《办法》进行解读,教您用好“武器”巧维权。

七类商品不适用

七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定制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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