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吴荣辉) 陈光年过八旬,小时候就被过继到了许家。虽然姓氏不同,但他从小跟养父母生活在一起,与妹妹许华、弟弟许强一起长大。不久前,就因为“陈”“许”不同,陈光遭到了弟弟许强的排挤。起因是老父亲的老宅面临征迁,征迁补偿款怎么分成了问题。 异姓养子被视为外人 老父亲过世时并未立下遗嘱,但老宅几十年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显示,陈光、许华、许强三人的名字均登记在上。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三人都有继承权。不过,许强可不认这个,他将陈光视为外人。而姐姐许华作为外嫁女,一开始便自愿放弃了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只要陈光不继承,房子就全归许强了。许强说:“陈光跟我们不同姓,怎么能继承我父母的遗产?”几次协商未果,陈光将许强告上法庭。 找到调解关键人物 同安法院新民法庭受理了该纠纷。考虑到当事人都已七八十岁,法庭联系了莲花镇调委会,希望通过诉调对接解决该纠纷。莲花司法所调解员参与了调解。 调解员发现,陈光、许强矛盾激化,但作为继承人之一的许华比较理性,她不想兄弟反目。许华说,陈光经济情况不错,上法院起诉只是为了争一口气。 他们将许华视为解决这起纠纷的关键人物。“按照法律,许华是继承人之一,如果愿意配合调解,是可以左右调解结果的。”许华表示会积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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