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彭菲)芦荟饮料听起来很健康,不过喝多了也有可能影响健康。根据国家标准,库拉索芦荟凝胶每日食用量不得大于30克。近日,一名消费者购买了一瓶芦荟饮料,饮用后虽无身体不适,但他通过产品包装上的标注发现其中添加的库拉索芦荟凝胶存在过量的嫌疑,于是起诉超市和经销商维权。湖里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 【事件】 喝完后查询发觉不对,协商未果起诉 去年7月,市民董先生在超市花10.8元购买了一瓶芦荟饮料。结完账,他打开瓶子一口气喝光了。事后,他无意间看了一下饮料瓶背面的包装。上面显示:“库拉索芦荟凝胶:30克±10克”。 董先生心生好奇,上网查了一下。他查询后得知,2009年2月国家就明确规定: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自2009年9月1日起,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产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儿慎食”的字样,并在配料表中明确标注每日食用量不应超过30克等警示语。 董先生由此认定,自己购买的芦荟饮料违反了该规定。他说,他一口气就喝了一瓶,很可能已经超过了安全的摄入量。与商家协商未果,他将超市和经销商一起诉至法院。 |
相关阅读:
- [ 12-03]说好饮料畅饮结果每桌只给两瓶 新娘办完婚宴索赔
- [ 09-04]厦门某网传纸巾能让饮料脱色? 还原真相让你跌破眼镜
- [ 08-18]板蓝根可不能当饮料喝 逾六成市民存在滥用误区
- [ 07-27]厦门市民网购乳酸饮料里惊现果蝇 孕妇看到后呕吐
- [ 06-04]厦门一草花蛇钻进易拉罐喝饮料 头被卡住无法脱身
- [ 06-04]贪吃草花蛇喝饮料被卡住出不来 蛇身缠上易拉罐
- [ 05-12]酒店消费饮料 因实际收费与标价差一元钱产生纠纷
- [ 05-04]饮料积压滞销竟篡改生产日期 厦门一食品企业被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