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案例1 夫妻闹离婚“天降”百万债务 夫妻俩正闹离婚时,突然“冒出”400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此前,思明区法院曾受理过这样一起妻子“被负债”的案件,三名债主手持三张借条,将张先生夫妻告上法庭。 对此,被告妻子张太太质疑这是丈夫与三人串通虚构债务。张太太向法院申请对借条进行鉴定,结果,这一申请“吓退”了三名债主。三名原告一听说要对借条进行鉴定,就都害怕了,他们都不敢提供借条原件给鉴定机构,结果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因此,张太太怀疑,这三名债主是丈夫找来的“托”。 最终,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三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2 老公借钱赌老婆连带还? 老公借钱赌博,老婆也要连带偿还?不久前,林女士因老公欠债被人告上法庭,债主声称,林女士的老公拖欠的借款,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林女士和丈夫已经分居多年,但不久前,债主刘先生突然起诉到法庭,状告林女士及其丈夫小吴,主张小吴借款25万元一直未还,要求她和丈夫共同偿还。 庭审中,妻子林女士主张,债主明知小吴借钱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却还借钱给他,这样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债主刘先生承认,25万元债务中,有10万元钱,是自己知道小吴借钱用于赌博,但还是借给了小吴。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债主明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因此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二人无须偿还这笔“赌资”。 案例3 丈夫借高利贷写明个人承担 丈夫借高利贷,写明个人承担,这种情况下,债主告上法庭,妻子还要共同偿还吗?海沧区法院曾受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 债主成先生起诉称,2015年5月,小马找到成先生,说要还信用卡,请成先生帮借高利贷3万元。在小马的软磨硬泡之下,成先生同意了。成先生借到高利贷后付现金给了小马,小马出具了一份字据,载明“我用成先生的名义找人借高利贷三万元人民币,一切责任由我本人承担”。 海沧法院审理认为,小马在字据中明确写明,是借高利贷且表明由“本人承担”。在小马的老婆赵女士未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成先生应当知道是小马的个人借款。因此,法院依法驳回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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