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女顾客摔碎玉镯遭超市质疑 双方面临举证难题

2017-01-04 17:2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李女士摔碎的玉镯

李女士就是在这里摔倒的

厦门晚报讯(记者江雨丰) 李女士在广物超市豪庭店的电梯上摔倒了,当时穿短裙的她感到很丢人,迅速爬起来后,发现戴了10年的玉镯碎了,她要求超市赔偿玉镯的损失。超市说,不能确定玉镯是在电梯上摔碎的,对方甚至还质疑:“她为什么只要求赔玉镯的损失,不对自己的伤势提出赔偿要求?”

感觉伤自尊了,李女士气愤不已。昨天,她拨打本报市民热线讲述了遭遇。

讲述

这一跤丢人不说,戴了十年的镯子也碎了

去年12月21日傍晚6点左右,李女士带着9岁的儿子到兴隆路与仙洞路交会处的广物超市购物。当时外面下着大雨,她一只脚踩上手扶电梯的入口,另一只脚刚落到电梯上走了一步,突然在电梯上摔倒了。李女士说,当时她穿的是短裙,摔倒之后感觉自己“脸丢尽了”,马上就爬了起来。起来之后,儿子对她说:“妈妈,你的玉镯碎了。”她才发现,一直戴在手上的玉镯掉在电梯上,已经变成了碎块。

李女士说,由于当时她要赶着去见朋友,所以进超市买东西后,她没有立刻找超市负责人。之后在友人的提醒下,她返回超市,找到超市的负责人。对方只承认她是在电梯上摔倒了,但不承认玉镯是在电梯上摔碎的,不肯赔偿。

李女士说,她想找目击证人帮她作证,她记得,她摔倒之后,旁边的工作人员才赶忙在入口的地方铺上红毯,还放了黄色警告牌。还有,当时并不只她一个人摔倒。她摔倒后,旁边的工作人员无意中说了一句“刚才已经有人摔倒了”。她带儿子购物后再次上电梯时,她还亲眼看到另一个下电梯的人摔倒。

之后,李女士多次和超市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