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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新一轮补贴申报已启动

2016-12-12 14:50:53王颖达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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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魏欣倩)记者昨日从厦门市质监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厦门市有5个小区的9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请财政资金补贴,并已通过初审,补贴金额近百万元。

厦门市现有电梯33000余部,其中乘客电梯23000余部,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老旧电梯有2100余部。目前,新一年度的补贴申请已经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区可在明年9月30日之前,向辖区质监分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今年1月,《厦门市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明确,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的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湖里、思明两区共有5个无缴纳首期住宅维修金小区的9部老旧电梯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并通过分局的初审,预计申请补贴金额共计94.85万元。

其中,金榜路凯旋广场已有4部电梯完成了更新改造。据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王瑞能介绍,经审批测算,政府对小区改造电梯给予了总费用50%的补贴,每部补贴约10万元。

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旧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应指定一名业主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也可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工作。

◆更新改造的条件

更新与改造老旧电梯,应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实施主体应将电梯资料报送厦门市质监局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申领补贴的条件

(1)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

(2)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期间开工,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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