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人员在检查电梯运作情况。(本报记者 黄晓珍 摄) 厦门日报讯 (文/本报记者 陈泥)一方投保,多方受益。今后,只要电梯所有权人、维保单位、物业公司等任意一方投保,乘电梯一方就将自动成为“被保险人”,这样就避免了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明时,保险拒赔的情况。昨日下午,厦门召开“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暨首批保单签约启动仪式”,宣告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项目正式启动。今后,市民如果想知道所乘的电梯是否参保,看看轿厢内有没有张贴“电梯责任保险标志”就清楚了。 谁投保? 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对在用电梯,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一年期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怎么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及时报案,需要应急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经保险利益人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对责任、损失审核无误后,保险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赔多少? 对每一投保单位(或每个小区),年度累计赔偿最高限额为6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2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阶梯保费”对照表 若电梯使用年限15年以上或层数18层以上,则每部电梯在基础年保费上增加20元。 备注:1.每部电梯总保费=基础年保费+维保单位分级保费调整+物业管理资质保费调整。 2.若上年厦门市电梯保险综合赔付低于50%,第二年续保时,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享受10%的续保优惠。 3.若当年出险每台电梯/每一投保人赔付率超100%,第二年续保加费20%。 试点目标 厦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期限为两年。到2017年底,力争厦门电梯参保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底,电梯参保率达到50%以上。 电梯困人故障投诉最多 据了解,厦门目前共有约3.5万部在用电梯,且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其中,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老旧电梯数量2100余台。今年质监部门共接到550起电梯投诉,主要原因是电梯困人、故障多发,影响市民出行便利与安全;从管理环节上分析,主要是物业管理缺失或不完善。 “这次投保不是强制行为,但对企业来说,能明显增加抗风险能力。”市质监局副局长张金龙在启动仪式上表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旨在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的功能,建立电梯安全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可以说是在“赔付难”现实倒逼下,电梯安全监管机制的创新,对提升厦门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有重要意义。 “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行,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付,也将大大提高事故的处理效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总经理王秀英接受采访时也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市质监局联合市保监局、市财政局在本月初发出《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出台《厦门市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投保方案》,鼓励厦门行政辖区内的在用电梯积极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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