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下午5点10分左右,竟然有人在厦门松柏路用弹弓打树上的麻雀!用红色袋子装了大半袋麻雀,可怜的鸟儿。”前天傍晚,一位网友发了这样一则配图微博。 从图片可以看出,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拿着弹弓往上射,动作像是极为熟练。弹弓的橡皮筋拉起来有半米左右长。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松柏路,向沿路市民和商家核实此事,得知前天下午确实有人沿路拿着弹弓往树上射东西。 一位目击市民回忆,男子往树上射的时候,石子和树叶掉下来,发出了响声,引起了他的注意。“要是砸到人怎么办?我就看着他。”男子发现被人盯上后,从松柏公园对面的一条小路走了。 该男子携带的那个袋子里是否全是小鸟?导报记者并未找到直接目击者。 相关动物保护人士介绍,麻雀不是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但也是被重点保护的鸟类,不能抓捕;市民要是看到类似行为,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打麻雀可能被追究刑责 2012年11月,福建省林业厅发布了鸟类禁猎期的通告,决定在福建省境内对鸟纲所有种(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十年。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7月,漳州长泰3名男子就因为抓了141只野生麻雀、7只“草鸡”,后均被长泰法院以非法狩猎罪一审判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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