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1日厦门讯(通讯员 刘启国 王菁)日前,厦门湖里区市场监管局钟宅社区食药协管员小王在日常走访商家中,发现钟宅一家眼镜店在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产品,协管员通过工作微信群发布消息,2位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勘查。 经细心查看,执法人员发现柜台上的电脑显示屏背面张贴“内有隐形眼镜出售”字样,立即对该柜台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内货架上放有6瓶、6个不同品种的隐形眼镜护理液,货值金额近千元。 由于店内没有悬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场负责人也无法出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等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属于无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无证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予以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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