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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舟雄说,支付上述款项之后,地产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将总共50页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打印出来,让他签合同。地产商在退款后始终拒绝支付占用黄舟雄20余万元资金的利息,因此,黄舟雄决定将地产商起诉至法院。
东南网8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陶小莫/漫画)“与霸王条款说不的购房消费维权宣告圆满结束!”前天,厦门市民黄舟雄在微信朋友圈中宣布自己维权成功。目前,他已经收到了被告地产商此前拒绝支付的2635元利息补偿。 黄舟雄说,身边很多购房人遭遇霸王条款,但是多数人选择了妥协与让步,而他则选择坚持维权。“买家的维权成本太大,卖家的违法成本太低,我这么坚持就是要给地产商警示。” 黄舟雄是一名律师,他曾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此次他是在与漳州一地产商签购房合同时,发现合同中存在多条不公平条款,他提出修改合同遭到拒绝。随后,黄舟雄要求退款,但地产商只同意退首付款,拒绝退定金,也拒绝支付相应的利息。为此,黄舟雄把地产商告上了法庭。 买房:遭遇“霸王条款” 一年前,家住厦门的黄舟雄到漳州开发区看房子,随后,他与地产商签订《楼宇认购书》,并先后交付了定金和首付款等费用24万余元。 黄舟雄说,支付上述款项之后,地产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将总共50页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打印出来,让他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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