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老人去世后孙子拿出一段16年前的录音 能否当遗嘱

2016-06-05 07:5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文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陶小莫/漫画)老人去世后,孙子拿出一段16年前录音,能否视作遗嘱?母亲在日记中说“孩子,将来妈妈的一切都是你的”,儿子能否凭此独享母亲留下的房产……

昨日,思明区法院对外发布了多起与遗嘱有关的官司。据法官介绍,近年来,因遗产纠纷引发的官司不断。在这些官司中,遗嘱往往是纠纷的导火索。如何订立遗嘱?怎样的遗嘱才合法有效?订立遗嘱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针对这些与遗嘱有关的法律问题,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法官。

案例1

16年前录音,能否当遗嘱?

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孙子拿出16年前录下的一段录音,说奶奶早已表明房子要留给他,而伯伯和姑姑们却对这段录音提出质疑。近日,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审理了此案。

经查,这套房产位于思明区,是老陈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十多年前,老伴先老陈而去;前年,老陈又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小儿子也走了;去年,老陈自己也去世了。

老人们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引起了后辈的争执。陈老大等四个子女认为,既然是父母留下的财产,那么就该兄弟姐妹均分,陈老五的那一份留给其妻子和儿子小陈来继承。不过由于小陈不同意,继承公证迟迟无法办理。于是,陈老大等四人把小陈和他母亲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小陈和母亲提交了一份录音,是在2000年录下来的,录音中,一女子问:“你打算给你孙子留点什么?”另一女子回答:“我的都是给阿龙的。”

小陈解释说,这是奶奶和妈妈对话时录下来的。阿龙是他的小名,当时奶奶已经表明了意愿,所以这套房子应该归他一人所有。

对此,陈老大等人反驳说:“这个声音不是母亲的声音,她从来不将孙子称作阿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