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察局提早谋划部署,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从严整治“节日腐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总工会、市直机关纪工委组成的专项检查组,于4日、5日分多路对岛内外部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今年以来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所查的单位没有存在违反全国总工会“八个不准”、市委反腐办“十个严禁”等问题。 在市体校,检查组检查了工会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以及节日慰问品发放等问题。检查人员查看了相关账务资料,一一核对了发票、购物清单等,发现该校工会经费开支记录规范,没有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现象。 在翔安区教育局,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工会活动、节日慰问品发放等情况,发现该局的工会经费支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今年“三八”妇女节,该局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账务记录里不仅按要求详细列出了活动方案,还附上了参与人员的名单、签到表、发票等,在外用餐的金额也都在标准范围内,还附上了用餐人员名单。 检查组检查了市会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科技中学、海沧区发改局、海沧区群团组织机关联合工会、海沧区建设局、翔安区人社局等单位,工会经费开支使用也较为规范,未发现存在违规开支问题。 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单位在工会经费使用上存在不规范。例如,有一政府部门在编21人、非编8人,于春节、元旦、五一期间,多次开展体育运动,但奖金设置过高,而且缺乏比赛成绩单和赛事规则。还有一政府部门开展了羽毛球比赛,“女子双打”一项有四组选手参加,其中有三组分获一二三等奖,奖金设置也较高。又如,根据全国总工会文件要求,基层工会可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但有个别单位依旧存在生日发现金的现象。对此,市总工会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开支中,不得购买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有价证券,不得直接发放现金。存在问题单位也都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检查中也发现,有的单位的账务处理不够规范、报销手续不够完整,未附签领单、购物清单等问题;岛外一些单位存在节日期间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等问题,检查人员都当即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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