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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果冻未标注警示标语 厂家将受处罚

2016-04-27 10: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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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陈重捷)近日,同安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了一起因为果冻没标注安全警示语而引起的消费纠纷。

据悉,消费者李先生在某果冻厂的网店购买了5盒果冻,每盒内有3小杯果冻,到货后发现包装上没有标注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不符合国家标准,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厂家退还货款并给予赔偿。

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认为,果冻大量使用海藻胶原料,口感滑溜,特别是杯装果冻,儿童食用时容易被噎住,严重甚至可导致窒息死亡。老人因牙齿退化,容易发生未经咀嚼直接吞咽的情况,由此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对此,GB19883-2005国家标准不但对果冻大小进行限制,还要求凝胶果冻必须醒目标注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

最终,厂家对李先生进行赔偿,全面召回已售出的问题果冻,并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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