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景义。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庆任)“营改增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纳税人将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进而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市财政局局长韩景义日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厦门财政部门正紧锣密鼓积极做好各项统筹协调与筹备工作,为改革营造有利环境。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为企业减负松绑,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则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 韩景义告诉记者,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影响面非常广: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现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此外,本次改革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促进社会分工,增强发展新动能 企业减负只是营改增的直接效应,韩景义认为,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彻底打通二三产业间和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有利于社会分工协作、专业化生产,有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营改增用财政收入短期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动能长期的‘增’。”韩景义分析说,虽然营改增降低企业税负,短期内对厦门财政收入增长有一定压力,但改革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抵御经济下行压力的能力,增强经济韧性和发展动能,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创造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韩景义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将创造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生产要素可以更自由地流动,有利于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此次营改增将生活服务业也纳入其中,生活服务业多属于小微企业,覆盖面广,改革还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此外,营改增还会对理顺财政体制、促进企业改进财务管理、优化社会治理模式等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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