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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员工带狗来公司上班 咬到顾客遭投诉

2016-03-23 18:13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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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 “她拒绝沟通与道歉,也证明不了我的狗咬了她”

“我觉得狗没有咬到她。”旅行社员工韩女士给出的说法与高女士大相径庭。

韩女士说,自己养的狗很乖,从来没有咬过人。当天高女士根本没提到自己被咬了,第二天再次上门也只是说好像被咬了,问她该怎么办。韩女士说,当时自己确实回答说,自己家的狗打过疫苗,即使被咬也没关系。而之后的一个月,双方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上级打来电话,她才知道高女士向旅游部门投诉了自己。

“我承认,当时狗跑入大厅骚扰了客人确实是我的责任,所以我想向她道歉,但她却说,除非我带着两万元,不然她不接受道歉。”韩女士说。

韩女士说,自己所在的部门领导也联系过高女士,希望当面道歉,并协商如何赔偿,但后者拒绝见面;她也多次致电高女士想沟通,但都被高女士拒绝,并一直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坚持要两万元赔偿。“她又证明不了我的狗确实咬了她,而且隔了一个星期,我怎么知道她会不会被别的狗咬了呢?”韩女士说,“即使是我的责任,两万元这么大的数目,也明显不合理。”

【部门】事发一个月后才投诉,已数次牵头组织协调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厦门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以来,他们多次接到高女士的投诉。“这其实已经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并不涉及旅游业务。”工作人员说,相关领导已数次牵头组织双方协商解决,但高女士均表示拒绝。

记者联系了该旅行社所属的厦门旅游集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女士和韩女士就是否咬人的情况各执一词,而高女士事发一个月后才投诉,门店所在的商场已把门店内摄像头拍摄的监控画面清除了,具体事实无法弄清。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我们只就韩女士带狗上班问题进行处罚,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的处罚是得当的。”

针对韩女士与相关部门的回应,高女士均表示不认可:“我坚决不妥协,就是要这个员工被开除,而且要赔我2万元。”

【医生】疫苗是预防性的,到底是不是被狗咬不好判断

第一医院急诊外科副主任医师王德荫说:“只要患者与温血动物有近距离接触,怀疑被咬伤或抓伤,都要尽早注射狂犬病疫苗。疫苗是预防性的,到底是不是被狗咬不好判断。”

他还提到,狂犬病毒潜伏期长短不一,短的2周,最长的可达20年,在潜伏期中,感染者没有明显症状。“高女士疑被咬后的两三天内马上就有症状,这个不太可能。”他说。

【律师】

是否开除涉事员工

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福建深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梅表示,相关部门对该事件民事纠纷的性质断定是正确的,理论上应走司法途径解决。高女士若确实被咬伤,可以要求包括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并提供相应证据和合理理由,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缺乏事实依据而无法全部支持;而韩女士说辞是其本人的辩解,如若真有咬伤人的情节,她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林梅认为,是否开除韩女士是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的管理权利,高女士可以投诉,但用人单位才有权决定。“市民在碰到类似纠纷,如若维权协商不成时,及时到法院起诉才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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