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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闹心事 厦门公布2015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

2016-03-11 09:09:53香卉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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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危害巨大,制假售假者将面临法律严惩(资料图)

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雪芳)又是一年“3·15”,来看看去年厦门发生的这些闹心事。昨天,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厦门2015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这其中,有人去南非旅游竟然死了,还有人经医生介绍高价买的抗癌药是假冒的。

医生介绍的高价抗癌药是假的

2015年6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破获了刘某等人制售假冒“安维汀”、“美罗华”、“易瑞沙”、“多吉美”抗癌药品案。该案涉案总金额2000多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逮捕5人,取保候审4人,案件已由检察院提出起诉。

2014年4月,原厦门市食药监局(现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张先生举报反映,其妻子于2014年1月在厦门某医院检查时发现患有直肠癌,经主治医生介绍向刘某购买了4瓶安维汀(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每瓶4800元,病人用药后出现持续高烧全身发抖的症状,张先生怀疑药品存在问题。

原厦门市食药监局联合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确定该案为一起规模较大、跨省跨地区的制售假抗癌药案件。在北京市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在北京市房山区良山乡端掉了制假窝点。

由于本案涉及医院医护人员,卫计委和纪检监察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跟团去南非旅游,就没有回来

2015年3月,张某就出游南非一事与厦门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出游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共8天时间,旅游费用约定为8499元,实际缴纳7070元。

抵达南非后,4月13日上午,张某无法进食早餐,并出现气喘、全身乏力等身体不适,由同行出游的尤某和被告国内的领队带去约翰内斯堡医院就医,经检查后诊断为胃食管反流疾病伴胃炎、患者虚弱且轻度脱水等症状,需进行输液治疗。

4月13日21点20分,张某死亡。根据法医尸检报告,死因系主动脉夹层。在此之前,旅行社未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

死者张某的妻子杨某和女儿将旅行社和第三人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构成重大过失,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损害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承担70%的比例;死者在《出境旅游报名表》中“身体状况”一栏书写“健康”,对损害负有次要责任,承担30%的比例。

综上,思明区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旅行社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第三人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杨某及其女儿各项损失390290.55元。

把假“耐克”鞋卖给“唯品会”

湖里公安分局根据举报,于2013年10月16日在湖里区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场所查获28190双“耐克”运动鞋,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运动鞋系假冒耐克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间,被告人骆某、白某、丁某购进明知是假冒的“耐克”运动鞋销售给知名电商“唯品会”等商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2015年1月,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被告人骆某、白某、丁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30辆新车被车行抵押,车行却倒闭

2015年10月,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15年9月13日在厦门和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马自达3”轿车,合同约定9月30日提车,因该公司将车辆抵押给银行,直至10月5日仍未能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无法上牌和无法购买保险。

投诉指挥中心多次与商家沟通调解,但由于该公司资金出现严重困难,多次承诺均无法兑现,经过与王女士协商同意终止调解,王女士选择司法途径维权。指挥中心2015年共收到关于该公司此类投诉30件,该公司现已宣布倒闭,消费者购买该公司的车辆仍属银行抵押物,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

设抽奖骗局售珠宝,退货还罚6万

消费者项先生反映,2015年12月1日他在鼓浪屿的厦门远古风贸易有限公司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等奖,以珠宝标价的0.8折优惠选购了3件珠宝,消费金额为5515元。项先生事后发现中奖概率远高于商家所说的千分之二,并认为珠宝是假的,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同意。

思明区市场监督局经调查发现,该商家向消费者明示的抽奖活动内容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实际上,商家的抽奖箱只投放“一等奖”和“谢谢惠顾”两种抽奖券。

在调查过程中,商家提供了所销售珠宝的珠宝鉴定证书,并将货款退给了两名消费者。因该当事人此前已有两次该违法记录,思明区市场局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收金融服务费 车行被罚近百万

2014年7月9日,原厦门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厦门某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可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或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在为消费者办理过程中,销售企业所做工作均属合同义务,但该公司却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先后实际向75个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共计352538.2元。

2015年3月,厦门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合计997884.18元。

网上抢便宜却没收到货

2015年4月起,原禾山工商所陆续接到“降飙网”的投诉44件。主要涉及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消费者在该网站拍下商品,但商家迟迟不予发货。

禾山所调解成功11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2676元。有27件因被诉方经营困难,无法满足消费者诉求,予以终止调解。

“水果营行”关门 充值卡无法消费

消费者廖女士于2015年12月23日投诉反映,其持有2张思明区纳尔轩新鲜果蔬店(店招:水果营行)充值卡,卡内余额共计2000元,发现商家已关门且无法联系。厦门市场监督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自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共接到该类投诉共641件,涉案金额125.56万元。针对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上报情况后予以终止调解。

办了会员卡商家竟“失联”

湖里区市场监督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其购买了一张厦门雅朵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的会员卡,价格3180元人民币。2015年11月6日发现商家店铺已关门且无法联系。

据统计,从2015年2月至12月,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消费者投诉32件,争议金额11.74万元。经调解,对于卡内金额还未消费完的消费者到商家变更后的新地址继续消费。

团购虚假宣传 餐馆被罚3万

2015年8月6日,原思明区工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厦门市亚珠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当事人通过团购网站做高菜品价值、做低团购售价,但标示的价格却远远高于实际的经营价格,属虚假标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思明区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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